上海一看守所现白色“文字内裤” 公关减刑等暗语藏于裤带
不久前,记者接到报料称:2013年6月,上海宝山区看守所内,出现了一条写满文字的男士绿色内裤,其内容与“公关”“减刑”有关。报料者还称,这条内裤是有人从外界递给一名在押嫌犯的,接收人名叫丁强(化名)。2011年6月30日,丁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在这条内裤出现后的2013年12月19日,宝山区法院就丁强案再次作出判决,刑期变成了6年。这条内裤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文字内裤现“暗语”充斥“打点”“答谢”等词
记者在匿名人士提供的内裤图片中看到,第一个裤脚位置写着:“我两兄弟梦想的目标;昆泰;计划1000立方米2台,全部安排好了,等着你,还有共同商量好的事情,都会兑现。”而昆泰;计划1000立方米2台”被指是暗语。第二个裤脚写着:“兄弟,一切按我们商量的办,现在路子全面铺开,我回来给钢打了好几次电话,到(2013年)6月10日钢把材料发给我,我收到材料开始操作。”
另外,该条内裤的白色裤带上显示:“托杨(2013年)6月24日的信,我收到,你放心我已经安排好,钢、夫不配合也没关系,他们不给我打电话,我会主动给他们打,我承诺你的事情一定照办。”“我的目标是兄弟早日出来,现在该打理的都打理好了,等你出来再答谢人家,兑现你的承诺,你快见到太阳了,盼早日相见。”裤带上的内容还称。
今年3月19日,记者就此事向宝山区看守所提出采访要求时,对方称:“不会对媒体回应,只对自己的上级单位回应。”
记者从上海官方获悉,被羁押于宝山区看守所的丁强,原系江苏泰州振昌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
泰州振昌前身为泰州沪俞公司,2006年开始,上海振昌金属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陆续注资7亿元后,收购了泰州沪俞公司股权,后更名为泰州振昌公司,原沪俞公司控制人丁强被任命为泰州振昌总经理。
一名熟知此案的人士说,丁强之所以在2009年被刑事拘留,“原因是他在任职期间,涉嫌利用管理公司的便利条件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手段侵害上海振昌和泰州振昌合法权益”。
记者在宝山区法院“(2010)宝刑初字第906号”刑事判决书中也看到:被告人丁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但丁强并不服此判决,很快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直到2013年2月4日,上海二中院才下达刑事裁定书,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重审,同时撤销“(2010)宝刑初字第906号”刑事判决书。
此后不久,就发生了有人从外界向羁押在看守所的丁强递去“文字内裤”的事情,且内容充斥着“打点”“答谢”等敏感词语。
案件背后出现多个“神秘人”
记者调查发现,丁强一案出现了多个“神秘人”,首先是前述内裤的信息提供者。“那个内裤图片是有人用平信寄给我们的,里面还附着一些其他内容,大概意思是,有人在操纵案件。”上海振昌董事长崔某荣说,“至今不知道谁寄的。”
除了内裤资料外,崔某荣自称还收到了另一封平信,虽然这封平信信封上加盖了邮戳,但字迹已模糊不清,“上海市纪委调查过这封信,他们查得很细。”崔某荣称。
而写这封信的人,也是“神秘人”,落款自称“上海法院系统一名法官”。信中称:“丁强一案由市二中院发回宝山法院重审后,宝山法院备受压力。”可这封信的真实性,尚无更多信息源证实。
还有一个“神秘人”是“网友”,在上海二中院“(2014)沪二中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书下达后,国内几个知名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为丁强伸冤的帖子。该网帖直指:“上海宝山司法机关(公检法)联合腐败执法,使本是一桩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演变成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久拖无果、震惊社会的刑事冤案。”遗憾的是,记者经过多种途径,也未能找到该网帖的实际发帖人。
另外,网帖还指责,是上海振昌操纵了宝山区的司法机关。对此,该公司董事长崔某荣说:“关于这个事情,我经得起任何部门和人员的调查,如果丁家人没有活动,内裤事件怎么解释?据我了解,内裤上面;1000立方米2台;意思是;2个1000万。”
“还有一个细节,这个案件再审前不久,我们甚至听到传言,对丁只判6年,如果检察院抗诉,就适当再加两年,后来判决果然为6年。”崔某荣说。
另一不愿具名的上海检方人士回应:“无论怎样,二中院和宝山区司法机关,肯定一方有问题,要不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分歧,我相信,终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
值得一提的是,“丁案”被改判后,上海振昌不服判决,向上海检察院二分院提出申诉,3月17日,记者从该院获悉:“对此案进行审查后,已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