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虐童事件是台湾的耻辱
台湾《中国时报》7月24日社论指出,台湾短短一周发生4起虐童事件,受虐儿童竟然两岁都不到就丧命,加害手法从摔死到闷死,一件比一件凶残,很难想像怎能对童稚的笑颜下此重手?加害人泯灭天良,追查祸因包括酗酒、嗑药、吸毒、单亲、年少产子等不一而足,相互加成之下,愈敢恣意妄为。我们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应如何及时救援受虐阴影下的孩子?
过去10年,台湾因少子化,幼龄人口减少了两成,虐童案件却反向增加近4倍,平均每16分钟多就有一起虐童案件通报,一年有近两万孩童在恐惧的阴影下啜泣。相关的研究指出,3成受虐儿长大后会虐待自己的孩子,少年犯有7成年幼时曾遭到虐待;面对日益扩大的“冤冤相报”潜因,我们显然迟钝。
“保护儿童安全成长是国家、社会的责任”这句挂在嘴上的话,在台湾“立法院”制订儿少法、“内政部”成立儿童局、前年儿童局改隶“卫福部”时,都曾一再宣示。遗憾的是,儿虐事件却直线上升,显示现行法令与体制都存在严重的缺失。包括公共部门救援体制进场时间太慢、社工系统士气低落,地方政府不重视儿虐都是。
台湾公共部门社工系统的救援行动,现况是待加害人入监后才发动,而且还是被动介入。之前,加害人的未婚产子、嗑药、酗酒等潜在虐儿诱因滋生之际,政府只旁观不行动;即便触法遭查缉、送办,也需要治安及司法单位回应,否则没有社工介入的空间;直到加害人入监,关系人表达需要社工系统协助,社工人员才有使力的空间。从受虐到安置的巨大时间差,受虐儿早陷于危境。
对于不幸的儿虐事件预防当然重于后续救援,但公共部门介入时间的迟滞,能发挥的作用,局限在不幸事件发生后的辅导、安置与防范遭二度伤害,这样的局面与其责怪社工,不如说整个政府都不重视儿虐事件,警政、民政、教育及邻里等第一线触觉不够敏锐,不做通报,社工没有管道得知孳生中的儿虐事件。
针对台湾当局处理儿虐案件的触角迟钝,推动修法落实儿童权益保障有其迫切性,至少介入时机可以提前到加害人触法送办那一刻,不是缠讼定谳入监后才启动;治安及司法单位应主动访视加害嫌疑人家中儿少的生活与照顾状况,若发现有受虐的可能,第一时间就通报社政单位启动救援及安置工作。若等到加害人入监、或通报后才启动救援,等于是坐视、纵容儿虐事件发生。
社工系统士气低落早不是隐忧,因而即使社工获得讯息强力救援,也极可能少数几案后热情即消磨殆尽。现况是,只要有儿虐事件发生,社会普遍认为“都是社工的错”,不去深究法令死板的进场限制,以及有“触须”的基层人员通报迟钝。工作极端繁重,还得承受全盘指责,士气低落是必然。
工作繁重、薪水低之外,社工不为外人知的是需承受巨大的安全风险:高达9成以上的社工曾遭恐吓、跟踪甚至攻击,人身安全随时存在隐忧。看到负责救援的幼儿变成冰冷的尸体,社工的冲击远甚于社会大众,还要承担巨大的压力与风险,除非有过人的勇气,社工系毕业生心生畏惧、亟欲转调他职,可以理解。一如受虐儿,社工的境遇也被形容为“折翼天使”。
正因此,负责儿少保护的社工人员要求至少两年资历,绝大多数的县市无法达成此一条件,有些农业县甚至只有3成儿少社工符合资格。年轻、身心尚不成熟,面对难度极高的儿虐事件,能够发挥多大效用,可想而知。
1999年因为一起凌虐后弃尸的重大儿虐案件,台当局“内政部”迅速成立儿童局加强儿少保护;2013年以非关儿少保护的“组织再造”理由,裁撤儿童局业务改隶“卫福部”两单位分掌。“卫福部”能否提升儿保功能?或许还需要再观察,但儿少保护预算极端偏低,竟不到社福总预算百分之一,却是不争的事实。
地方政府是儿少保护第一线,遗憾的是,儿少没有选票,绝大多数县市对儿少保护业务都冷漠以对,预算少是必然,社工访视遭虐儿童请求警力支援也多遭拒绝;规定安置的受虐儿每个月都需访视,有的县市竟然1成都没做到,救援工作连半套都算不上。
文章最后说,台湾儿虐案件一再增加是社会的耻辱,难道台当局、社会要让耻辱恶化为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