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18290,.反分裂法体现人民意志 保障两岸和平,.2015-03-13 08:52:19 ,.204141,.刘国民,.middle

反分裂法体现人民意志 保障两岸和平

海外网3月13日电 据华广网报道,十年前的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当会场大屏幕上呈现表决结果时,激昂的欢呼声和鼓掌声持续了1分钟之久,象征着全国人民反对“台独”分裂、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追求国家完全统一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反分裂法自此成为祖国大陆开展对台工作的重要依据。

大陆之所以制定这部法律,实乃李登辉、陈水扁等“台独”分裂势力不断推进“去中国化”和“法理独立”的行径所致。因此,制订反分裂法展现全民意志,警告“台独”分裂势力,导正国际社会视听,为必要时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做必要的准备,就成为不得不为之的事。因此,反分裂法是大陆被动而为,决非“台独”势力所诬蔑的“蓄意进行战争动员,企图吞并台湾”。

通览反分裂法全文可知,寥寥千余字十条文,言简意赅地涵盖了立法宗旨、立法依据与适用范围,台湾问题的性质与大陆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与措施,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活动的适用情况、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通篇体现了“尽最大努力”发展两岸关系、争取和平统一,同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坚定立场,体现了大陆对台政策两手并用,“软的更软、硬的更硬”。应该说,反对分裂与维护和平二者相辅相成,如果不发生导致台湾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的三种情况,就没有“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必要。反分裂法的实质是防止“台独”分裂势力片面或单方面改变两岸关系现状,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两岸和平统一。

反分裂法制定的另一重大意义,是弥补了大陆对台工作仅有原则政策、缺少法律规范的不足,开启了依法开展对台工作、依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依法反“独”促统的新阶段。全国人大的代表性与权威性,法律的规范性、稳定性及强制性,要求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遵守执行该法,不能因为一人一事一时的变化而随意改变,从而增强了大陆对台政策与对台工作的可信度与可预见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突显了这部法律在开展对台工作中所具有的纲领性地位。

事实证明,反分裂法在推动两岸关系良性互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法通过之初,“台独”分裂势力曾发动所谓的“反‘反分裂法’”大游行,但旋即内部就传出不同声音,有深绿人物公开呼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泛蓝三党主席相继访问大陆,特别是国共两党“一笑泯恩仇”,达成促进和平发展五项共同愿景,为之后两岸关系大突破奠定基础;而陈水扁极力推动的“以台湾名义入联”行动,最终以失败告终。2008年国民党重返执政地位,两岸关系由此步入和平发展轨道,两岸人民共创双赢同蒙其利,国际社会为此喝彩。从历史角度看,没有大陆制定反分裂法,就不会有后来两岸关系的稳定与发展,故该法堪称两岸和平的保障,台海安全的“压舱石”。

当前,台湾政局复杂多变,两岸关系发展又处在一个关键的时刻,“台独”势力重新活跃,大有继续挑战反分裂法底线之势,这无疑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的潜在威胁,两岸同胞必须严肃以对。毫无疑问,十年前“台独”势力没有得到的东西,十年后更不可能得到,因为反分裂法的基本精神已经深植在两岸绝大多数民众的心中,和平发展已成为两岸同胞与国际社会的共同选项,没有人愿意走回头路;大陆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反对“台独”分裂的筹码越来越多,国际社会对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认知更加巩固。反分裂法已经并将继续在两岸的互动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杨立宪,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资深台湾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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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