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不适宜游览”不能止于提醒
作者:汪昌莲
国庆假期第二日,全国大部分地区天气适宜出游。据北京市旅游委统计,10月2日,全市监测的180个主要A级景区接待游客207.4万人次,各大景区严格执行了最大承载量限流措施。但南锣鼓巷2日涌入了10万多名游客,已经不适宜游览。(10月3日《新京报》)
《旅游法》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最大承载量、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要求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要提前公告并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然而,10月2日,南锣鼓巷涌入了10万多名游客,显然已经严重超过了“最大承载量”。问题是,南锣鼓巷没有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对此,北京市旅游委提醒:但南锣鼓巷“已经不适宜游览”。
众所周知,庞大且持续增长的客流量,令一些热门景区在文物保护、古建维护、游客安全等方面承受巨大压力。因此,给景区设置最大承载量,并采取限流措施,既是保障景区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不二选择。不可否认,景区限流,会有部分游客因拒绝进入而乘兴而来、扫兴而归,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然而,与景区安全和文化遗产保护相比,这暂时的不公又算得了什么?景区限流,是有科学依据的,也是一道安全底线。
事实上,故宫已成为我国第一个公布最大承载量、并采取限流措施的景区。自今年6月13日起,故宫启动单日接待游客不超过8万人次的限流方案,同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售票,现场散客需持身份证才能购票,旅行社团队则要全部网络预订门票。特别是,自7月6日进入暑期以来,故宫博物院接待的观众量也日益攀升,屡屡逼近8万人次的限流大关。7月11日14时30分,故宫首次启动了止票限流措施,在余票数量为零后现场关闭售票窗口。故宫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场看,限流的各项措施效果良好。”
可见,对于景区“不适宜游览”,不能止于官方提醒,应建立限流预警机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尽早制订景区限流预警制度,根据各景区的特点和承载能力,设置一个容纳游客的上限,即“最大承载量”,一旦有景区突破这个上限,立即发出预警,并向其发出“限流令”。同时,发挥价格调节作用,通过节日涨价、平时降价等方式,去限制和分流游客量。特别是,一些相对较冷的景区,应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营运模式的创新,谋划一些活动项目 、游客参与性的项目以及积极的消费项目,去吸引和分流游客,扭转有的景区“撑死”、有的景区“饿死”的不良局面。(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