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以权谋私”的“扶贫济富”乱象?
对于日前颇受关注的审计署曝光的广西马山县扶贫问题,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回应表示,“只要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绝不会放过”,并透露马山县政府已于9月初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其中超过贫困标准的3048人已全部暂停享受扶贫政策。(10-13 来源:新京报)
今年,审计署审计中发现,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广西马山县,有3000多名扶贫对象是“富人”,2014年近9%的脱贫人数属于虚报。本是国家的利民政策,却被某些人“以权谋私”,让扶贫资金落入了“富人”的口袋,怎不叫人气愤?所以,国务院扶贫办“只要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绝不会放过”的表态,督查、检查和暂停不合标准的3048人享受扶贫政策等措施,都深得人心。
“马山扶贫”乱象被审计披露出来了,但是还有多少“马山扶贫”乱象,未被发现呢?马山扶贫乱象绝不是个案,毕竟以前有关扶贫等惠民政策惠民资金的落实发放乱象也时常见诸报端。尤其基层农村的粮食补贴、低保金、生猪补贴等等,被村官们截留、侵占、中饱私囊的事频频发生,大大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出现这些乱象,究其原因,根在“以权谋私”!当权力守不住本分,难免会“偷吃”,或者拿国家扶贫资金送人情等。就拿“马山扶贫”乱象来说,343名财政供养人员被定为扶贫对象,因为其自身即是体制内人员,有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比如2454名私家车主、439名老板、43个县城有房族也成了扶贫对象,其恐怕多多少少都与相关权力有着各种各样的裙带关系。
所以,要遏制扶贫乱象发生,首要的还是要管好权力。一是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尤其在精准扶贫上下功夫。二是要加强监督核查,让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三是要严肃问责,不能止于核查和停发有关人员资金,对有关责任人应按党纪国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