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不能总是“光说不练”
作者:张西流
近日,一些媒体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非常关注,网民也有一些反映。为此,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对此表示,正在抓紧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实施养老体制改革,总是充满悬念;落实延迟退休新政,总是在吊公众的胃口。早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但两年时间过去了,延退政策仍然停留在专家建议和有关官员的口头重申,既无时间表,又无路线图。这次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正在抓紧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人们不禁要问,“适时”是何时?
中国目前施行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制度,是1953年制定的。这个政策是依据当时人均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的。此外,由于我国执行了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多样性的退休政策,导致平均退休年龄偏低,比国外的平均数字年轻近10岁。目前,中国人均寿命 73.5 岁,工作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现行退休制度对体力劳动者更显适合,对科研工作者、医生、教师、企业高管等知识型人群,在年龄上“一刀切”,或采取男女有别,均显得不尽合理。
特别是,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难。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高个人缴纳养老金年限,既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因此,结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现状及劳动用工实际,采用持续渐进方式,逐渐把退休年龄推迟3到5岁,并实现男女退休年龄“步调一致”,显得尤为迫切。
换言之,落实延迟退休新政,宜早不宜迟。不可否认,实行延退政策,将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和阻力。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难不是延迟退休新政滞步不前的理由。不管解决这个问题有多么困难,我们都要知难而进,闯出一条路来。因此,有关部门该拿出一个落实延迟退休新政的“时间表”了,尽早出台方案,采取“小步慢走,渐进到位”的方式延长退休年龄,稳步实施选择性的灵活退休政策,不能总是“光说不练”。(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