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62704,.任何一颗“民告官”的心都应被小心安放,.2016-01-19 00:10:37 ,.3139,.,.middle

任何一颗“民告官”的心都应被小心安放

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成立跨区划法院是为了打破案件诉讼的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当事人。公平、公正、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记者于1月13日和14日走访了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并了解到在这一年中,上海三中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1月18日《京华时报》)

长久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等原因,“民告官”的现象并不鲜见;更由于二者之间地位的不对等、资源的不对等,导致“民告官”存在立不了案、胜不了诉等诸多困难,有的甚至还“求告无门”。而“民告官”告而不得的结果,则是民众的疑惑得不到释解,不满渐渐累积,有的甚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访路。

上海三中院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其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当事人面对政府时,能够有地方、有条件、更便捷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用再受地方保护主义所阻挠。事实上,三中院也的确想了很多办法来贯彻这一初衷,比如提前向双方当事人“法律释明”“不得打招呼”,再比如要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裁判理由……

上海三中院的做法当然是好的,可笔者更注意到这么一个细节。在三中院刚刚成立时期,有好一些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当事人,不远千里跑来立案……他们当时可能是不清楚上海三中院的管辖范围,但更为重要的,笔者以为,是他们有哪怕一点希望都不愿放弃的心。

不立案当然是非常有可能的,可即便如此,也要千里迢迢前往上海尝试,甚至一下火车就直接提着行李箱前往三中院立案……强烈的期盼不言而喻,而每一份期盼背后,或许都有着一段心酸的往事,以及屡次寻求解决却屡次失望的曲折经历。

笔者不是想评判“民告官”究竟谁是谁非,而是想强调,提供更多“民”可以“告官”的平台已是刻不容缓。虽然当前民众与政府间已形成了很多对话机制,比如市长信箱、热线电话、网络投诉等,可是,当这些对话渠道都无济于事时,民众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来作出判决强制执行。于是,上海三中院应运而生,可仅有一个或者几个类似三中院却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正如报道中所说,在各个省内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还存在诸多现实困难,扩大试点范围就必须先修改法律。可笔者想说,一方面,我们应当按照程序一步步推进,该修改法律则修改法律,努力建立更多类似上海三中院们,为“民告官”提供平台和条件。另一方面,当省内跨行政区划法院还没建立起来,亦可在当前法院中先运用一些好的办法,提高“民告官”的公信度和影响力。比如,明确“民告官”的受理条件和范围,明确政府的应诉责任人,通过倒查问责、利害回避、第三方介入等想方设法杜绝地方政府干预,等等。

无论采取什么举措,或许都不是完善的,但关键是要让人看到“民”与“官”的对话在进步,法治中国在推进。在“民不与官斗”传统思想影响下,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中国“民”一般都不会“告官”。而如果真正走上了“民告官”这一步,更期望法律、法院不要成为“压死”民众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任何一颗“民告官”的心都是饱含血泪还抱有希望的心,都应被小心安放。

文/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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