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
记者1月13日和14日走访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三中院,了解到在这一年中,该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1月18日《京华时报》)
2015年7月12日《新京报》报道: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比同期多30件。而今,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比同期增加近20倍。应该如何看待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呢?这个问题应该辩证看待。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行,加上此前已经实施的“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民告官”案增是大势所趋。不管“民告官”案胜败如何,对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社会,都是一件好事情。
很长一段时间,百姓“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认为出现问题时“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最大障碍。如何把百姓引导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道路上,是全社会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民告官”案增多,说明百姓开始走上法治正轨。
古今中外,“民告官”都是很难的,不到万不得已,百姓一般不会与政府打官司。坊间有种说法,和政府打官司,拖都可能拖死你,个人怎么打得赢政府?确实如此,以前的行政审判庭一年到头几乎没事可干,法官只是白拿钱。“民告官”增多,既可以医治法官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浮拖”,也可以让白拿工资的行政审判庭法官做点正事儿。
一个硬币都有两面。“民告官”增多也给政府敲响了警钟: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为啥要告政府?为啥这么多百姓要告政府?假如政府的工作做到位了,难道百姓不打官司不行?无论打什么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害人心。民心不能伤,官民是一家,应该心连心。从这个角度说,“民告官”还是越少越好、没有更好。解决“民告官”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必须为百姓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
当然,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其积极意义是主要方面。在“民告官”案的审判中,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法院和人民,都会受到法制教育。只有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用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和人民的行为,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让所有人的所有行为都行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依法治国才不至于沦为口号。
文/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