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74099,.根治农民工“被欠薪”关键在执行,.2016-01-21 16:14:00 ,.3139,.,.middle

根治农民工“被欠薪”关键在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干活拿钱本来天经地义,但拖欠农民工工资却成了老大难。而且越到年底,这个问题越突出。对农民工而言,等几个月拿到钱还是幸运的,有的人甚至几年都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因为讨薪产生的恶性事件,不光将讨薪者自身置于危险境地,而且还会影响公共安全。其中的迫不得已与剑走偏锋,让人唏嘘又扼腕。这些年,有关方面没少为此操心,此番国办的《意见》有何新亮点?

必须指出,在各类工程项目中,往往存在层层转包,转包过程中又有垫资施工等纠葛,繁多的层次与转手,复杂的债务与经济纠纷,令处于最底层的农民工讨薪难找“庙门”。很多时候,农民工找到小包工头,后者推脱说上一级工头也没给钱,各种相互抵赖与循环债务,搞得农民工晕头转向,反正就是拿不到钱。

本次《意见》的一大焦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换言之,这就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冤有头债有主,总承包方要负总责,将大大提高农民工讨薪的效率。总承包方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大,支付能力也较强,结合《意见》中“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有关部门征信系统”,会对有关企业起到约束效果。

但也要注意,《意见》似乎“刚性”有限——“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换言之,鼓励而非必须,探索不等于实施,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被某些人利用钻“空子”。对此,必须关注和警惕。

邱小平还表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公众明白,积弊问题不能指望一纸文件立即“搞定”。但无论是对上层管理部门,还是对地方与基层行政者,这绝不意味着“不用着急”。事实上,只有通过各方的协调努力与落实对接,有关目标才能尽早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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