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员工喝酒醉亡,领导脱不了干系
1月20日,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反映,1月16日晚,安徽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工肖聚磊,与单位领导、同事等人在饭店聚餐后,因过量饮酒身亡。对此,亳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回应说,事发周六,非上班时间,且只是朋友聚餐,非公务(宴请),因此单位不介入此事,但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慰问。(1月22日澎湃新闻网)
亳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的上述回应,要么是政策水平太差,要么就是在有意替亳州市质监局相关领导推脱责任。从新闻报道所揭示的事实来看,亳州市质监局计量所相关领导显然脱不了干系。
作为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工,肖聚磊参加的聚会,虽然不在上班时间,却难以定性为一般的“朋友聚餐”。据肖聚磊堂弟介绍,参加当晚聚餐的一共有7个人,除肖聚磊外,还有计量所副所长,计量所职工2名,以及3名社会人员。最最关键的,是“3名社会人员请副所长吃饭”,而且是计量所副所长喊肖聚磊去吃饭的。
对于事发当晚参加聚餐的具体有哪些人、计量所副所长是否参加等问题,亳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不太清楚”。这就更让人感到不解了。连当晚参加聚餐的具体是哪些人都没弄清楚,亳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就匆忙表态说是非上班时间、只是朋友聚餐,非公务(宴请),未免太过草率了吧!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免费的晚餐。质监局职工肖聚磊喝酒醉死,有几个关键问题必须厘清,才能为当晚“肖聚磊喝酒醉亡事件”定性。比如:当晚请计量所副所长吃饭的3名社会人员究竟是哪个单位的?他们为什么要请计量所副所长吃饭?如果是计量所副所长的私人朋友,副所长为何要喊上质监局的其他3名职工陪同?如果3名社会人员是质监局计量所的监管对象,就难逃利益关联的嫌疑。
退一万步说,即便只是朋友聚餐,喝酒喝出了人命,就不再是一件不痛不痒的小事,更不是简单的对死者家属慰问一下就能了事的。七个人喝了5瓶白酒,人均7两多,“身体状况良好”的肖聚磊喝到醉死,亳州市人民医院开具的入院死亡记录显示,肖聚磊的死亡原因为“酒精中毒、呼吸衰竭、循环衰竭”。这显然不是一般的“喝高了”。当晚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如果劝酒了,要不要负连带责任?如此疯狂喝酒,有没有违反《廉政准则》?
澎湃新闻记者1月20日、21日多次致电亳州市质监局计量所,电话均无人接听。很显然,亳州市质监局计量所相关负责人是在逃避媒体采访。有道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既然已经喝酒喝出了人命,亳州市质监局计量所相关负责人不能喝酒的时候很嗨,出了人命就很怂。总是藏着掖着躲着也不是个办法,最好还是勇敢站出来,把该承担的责任承担了。如果触犯了党纪国法,相关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不然的话,要你这个亳州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做什么?莫非你是欺骗老百姓的一个摆设?
文/张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