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不能是“无电”高压线
连个门头都没有,就拿着营业执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明明名下有百万房产,却冒充住房困难群体盯上公租房这块“唐僧肉”……昨天记者获悉,郑州市去年有399户公租房申请者被取消资格。
公租房是政府解决 “夹心层”住房困难采取的一项保障性措施,租赁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由政府财政承担部分差价。然而,一些人正是看到了公租房的好处,冒出贫困群众,违规申请公租房,有的甚至拥有百万房产也申请公租房,把公租房看成了人人可挣而食之的“唐僧肉”。郑州去年查出399户违规申请者,足可见其嚣张气焰。
符合资格,通过审核,参与摇号,这无可厚非。不过,如果不符合资格,还是莫伸手为妙,伸手必被捉。职能部门如何处罚违规申请公租房者呢?难道仅仅是取消申请资格吗?新闻中没有提及,我们还不知道具体的处罚措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公租房申请不应是无电高压线。试想,若任何人都可以冒出低收入群体申请,成功了,享受低租价住房;没有成功,除了被取消资格,也没有什么损失,若真的如此零成本违规,岂不是激励其他人造假,违规申请吗?
显然,政府惩戒违规申请者不能止于取消申请资格。窃以为,职能部门对公租房申请不仅要有严格的审核过程,还应有严厉的处罚机制,要让造假者感到痛,付出相应的代价,让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政府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其实,要处罚公租房的违规申请者,措施有很多,比如,要将造假者的不诚信行为记录到社会征信系统中;比如,违规造假者三年不能重新申请公租房;比如可以追究一些人公务造假的刑事责任,等等。再者,对于给其开证明的基层社区、村委会,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违规造假者挤占了底层贫困民众的需求空间,政府理当惩戒、处罚违规申请者。只有净化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的申请程序,严惩违规者造假者,才能不让“住廉租房开宝马”寒心事件重演。(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