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30628,.从“金哨”到“黑哨” 著名足球裁判陆俊堕落史,.2014-09-01 16:18:28 ,.204010,.庞晟,.middle

从“金哨”到“黑哨” 著名足球裁判陆俊堕落史

曾经获得过一个又一个金哨奖项的足球裁判陆俊,3月15日被公安机关拘捕。球迷们不会想到,十年甲A“最佳裁判”陆俊竟是个黑哨。人们不禁要问:中国足坛的“金哨”为什么会成了“黑哨”?

陆俊是怎样从“金哨”变为黑哨的

“自信,但好出风头”

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报道了3月22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队主场对大连万达队的比赛。文章称:对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一直耿耿于怀。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希望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误判,并揭露称“赛前这位主裁判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希望新闻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说的这位主裁判,就是陆俊。

淦耀最早认识陆俊是在1986年11月28日。“当年第二届可口可乐杯亚洲少年锦标赛在广州举行,我被指定担任裁判组的翻泽。在担任印尼队对泰国队执场裁判时,陆俊因为泰国队进球后领队或教练与本队球员拥抱欢庆,他竟然冲到欢庆人群中勒令泰国队官员回到替补席上。而此前一年时任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博士就在元旦社论上说,欢庆进球是足球运动不可割裂的一部分,这显得当年的陆俊对国际足球裁判知识还是一知半解。”学过运动心理学的淦耀认为,从这些行为中可以看出,陆俊自信,但好出风头。

1959年3月19日,陆俊出生在北京一个普通教师家庭,读小学和中学时就热爱足球运动,1978年考入北京体育学院后,专攻足球专业,导师正是国际级裁判员曹镜鉴。

在时任中国足协主席年维泗和中国足协秘书长孙宝荣签名担保后,1991年陆俊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就在取得国际级裁判胸徽的当年,首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在中国广东举行,陆俊成为东道主足协推荐的唯一主裁判。但他当时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主持巴西队对日本队的比赛时,他赶在南美姑娘有所反应前,把一个正在日本队球门线上滚动的球吹成得分,使日本队0比1失利。

“这场比赛,陆俊的跑位很好,门前出现争议时,他就站在底线附近。但这个判决,有点出人意料。我当时在现场做英文广播,比赛一结束,就有媒体向时任国际足联主席的阿维兰热提出质疑。而日本队比完赛后,根据国际足联‘赛后2小时可以对比赛提出异议’的规定,花1000美元上诉费进行了上诉。随后,国际足联裁委会观看了录像并认定属于误判,陆俊就几乎上了黑名单,不被国际足联认可。一直到1999年,因为1991年当时在任的裁委会主席已卸任,陆俊才受到重用。”淦耀说,在被国际足联打入“冷宫”后,1997年,陆俊到朋友开的公司拿薪水,继土耳其的坎巴之后,成为当年世界上第二位全脱产的足球裁判。

2005年初,陆俊“挂哨”。事实上早在2000年左右,陆俊已经开始涉足商界。据知情者的透露,陆俊做的是钢铁生意,第一年就赚了1000多万元。但是对于钱的具体来源,知情者认为并不只是做生意这么简单。

陆俊当红与“黑哨时期”

或许是巧合,陆俊最红的时候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而裁判出问题最严重的时期正集中在1994年到2001年。按照一位老足球记者的说法,这是黑哨时期,2001年之后是赌球时期。

1994年足球职业化开始,“有了联赛,就有升降级,高级别的赛事能获得电视转播和更多关注,就能吸引更多广告商和赞助商,因此有时候,一两场比赛能关系到一个俱乐部的命运。”

“清水衙门”的裁委会于是摇身一变,成为中国足协旗下“油水”最足的分支机构之一。张健强1995年接任秘书长后,首创了“派遣费”,这一名目下,裁判在各地执法的开销被摊派到各地方足协身上。“可以说,地方足协和俱乐部由此普遍地意识到了,他们有理由为裁判埋单。”一名知情者道出了自己的观点。

由于作用突出,裁判“开销”的行情见涨。至1995赛季,裁判收俱乐部红包成为普遍现象,一名足协中层曾利用私交先后向6家俱乐部打听,答案是6个城市共11个主场,全部比赛都需要向裁判上贡,红包少则5000元,高则上万元。“所有的俱乐部都说,他们送红包,只是想在自己的主场要个公平。”裁委会划归新成立的技术部之后,张健强迎来了第二个顶头上司杨一民,两人迅速打成一片。

“1995赛季那点钱算少的,到了1998、1999赛季,碰到关键场次的比赛,一场球就得给裁判送几十万元!”知情者称,也是在张健强时期,业余裁判们开始意识到兼职的高回报,为了得到这一受贿且无人监管的机会,他们开始向地方足协和中国足协的裁委会要员行贿,以获取执法职业联赛和国际赛事的资格。

除了受到裁判员的追捧,裁委会也是俱乐部重要的行贿对象。“派遣费”最初是1000多元,通常由中间人或裁判员转交裁委会,俱乐部适量地放大数目后,就能起到“信息费”的作用,以换取裁委会选派哪名裁判执法自己比赛的信息。

从派遣费到红包,裁判的待遇越来越好,没过两年,几乎所有俱乐部都会在联赛开始前就锁定目标,一次性付一个大数目给裁判,联赛进行期间的单场红包也照给。1998赛季起,裁判费用成为俱乐部季前预算的组成部分,那一年的“裁判招待费”一场5万元,一个赛季就是55万元。

“在国外,为了防止出现黑哨和官哨,国际足联有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每年裁判员需主动向当地税务或者司法部门申报一次,申报结果在10月30日之前交给足协,这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如果裁判出现无法交代来源的财产并因此触犯了法律,所在国足协需要向国际足联通报,国际足联公开除名。”淦耀说。

俱乐部向裁判员上贡、裁判员给裁判委员会上贡,裁判一边应付上面意图一边与下面勾兑,裁判真正的意义和比赛的公平就这样被慢慢消解。在这条利益链上,裁委会集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于一身,更可怕的是,他们由此攫取了比赛胜负的决定权,并在中国各级足球联赛中反复滥用。

据知情者透露,南勇曾经想控制裁判的委派权,但是张健强不让。后来,无论是南勇还是杨一民成为他的顶头上司,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之间的关系都非常不好。

足协对于主管裁判人员的选拔向来剑拔弩张。在谁主管裁判以及谁来具体负责裁判的问题上,数次闹得不可开交,夸张的时候差点拳脚相向。南勇在2009年1月19日上台后,曾经想改革裁判的管理,成立“裁判部”,委派“自己人”担任裁判部的主任,但最终,在南勇“失踪”之前,“裁判部”仍未成立。(文/李翊)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12期

责任编辑:庞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