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58862,.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澳门籍学生可申请学费津贴,.2015-03-25 10:15:00 ,.204157,.孙露文,.middle

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澳门籍学生可申请学费津贴

据中山商报报道,中山商报记者23日从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了解到,在中山市就读的澳门学生2014—2015学年的学费津贴工作已经开展。凡在中山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或幼儿园的学生,只要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均可于3月23日至4月3日申请该学年的学费津贴。
据了解,为了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从2012年起“先行先试”,首阶段先向就读于珠海、中山全日制普通高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教育阶段的澳门学生提供学费津贴。2013年起,这项福利进一步覆盖到在读幼儿园大、中、小班的澳门籍幼儿身上。其中,高中阶段(含中职)的最高可获津贴4000澳门元;幼儿阶段可获津贴6000澳门元。符合条件的中山市澳门籍学生可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已填妥的申请表、监护人身份证明副本、监护人在澳门银行开设的澳门元账户副本以及声明书等。(唐益)

责任编辑:孙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