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祥一审获刑20年 当庭服判不上诉
海外网 2015-10-13 18:17
海外网10月13日电 据@宜昌中院 消息,今天,湖北宜昌中院公开宣判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郭永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襄阳中级法院,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案今天在湖北襄阳中院宣判,王永春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经查,王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款物4856万,并对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王永春因自首和立功获轻判,其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