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49746,.检察院干部坠楼 公安局微博通报情况,.2016-04-20 10:25:43 ,.204154,.朱惠悦,.middle

检察院干部坠楼 公安局微博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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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7时02分,南宁市横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横州镇长安路县人民检察院有一名男子坠楼。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坠楼男子韦维哲,男,34岁,系横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据@广西横县公安局在线 微博消息:4月19日,横州镇长安路县人民检察院一干部坠楼身亡。经调查,初步认定系因个人炒期货出现严重经济亏损,从自家阳台跳楼自杀。

责任编辑:朱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