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范县部分道路更名,大家快提宝贵意见!
关于范县城区道路街道更名的公告
为充分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体现范县的历史、地理和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区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服务城区管理,市政建设,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市《地名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城区个别已建及待建道路名称进行更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指导思想
从范县城区建设的现状出发,体现城区总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以构筑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为目标,增强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体现范县特色,提升城区文化品位,方便社会使用。
基本原则
体现城区特色的原则
通过对道路的更名充分体现范县的历史、地理和文化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区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服务城区管理,市政建设,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科学性原则
道路名称力求名副其实,要尊重历史、参照民俗、体现规划、规范有序、含义健康、内涵优美、好找好记、便于使用。
个别已建与待建道路名称区别对待的原则
尊重已启用的道路名称,在现有的格局下进行合理的延续和优化,对未启用的道路名称进行统一规范。
道路更名的范围
我县城区个别已建及待建的道路、街道。(详情见下图)
城镇道路命名应符合下列标准
大道:指规划红线宽度(包括人行道)60米以上主干道。
路:指规划红线宽度30米以上,60米以下的主干道。
街:指规划红线宽度5米以上,30米以下次干道。
巷:指规划红线宽度在5米以下的区间路。
为体现地名命名、更名的公开透明、规范、科学合理,特此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为期十天。期间,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道路名称一经采用,县政府将为其颁发荣誉证明,并列入范县地名志。
联系电话:0393-8757161
邮箱:fxdmpc@163.com
地址:县民政局三楼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