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74790,.市国土环保等部门18名相关人员被问责,.2016-08-09 08:55:22 ,.204154,.朱惠悦,.middle

市国土环保等部门18名相关人员被问责

本报讯(储纪宣)近日,市纪委发布了白米山林场内采石厂造成大气污染问题的通报,对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18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很重视。早在2014年3月,就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大气办”,出台《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了推动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向纵深推进,2014年至2016年,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和市环保、国土、交通、经信委等单位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和任务。
        今年5月份,白米山林场内采石厂开采造成大气污染问题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市纪委介入调查后,很快发现了问题的根源:有关职能部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履职不力。市国土局作为全市非煤矿山扬尘治理牵头单位,但是对采石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此次曝光问题负主要责任。市环保局作为全市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牵头单位,牵头抓总工作不力,综合推进力度不够,对此次曝光问题负重要责任。此外,南谯区政府、市国家公路局、市运管处、白米山林场部门,也有一定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今年7月,市纪委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市国土局局长陈贵伦、市环保局原局长郑有保、南谯区副区长刘洋兵进行约谈,责成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南谯区政府向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市经信委加强行业管理。

责成市国土局对南谯国土分局局长张家之诫勉谈话,给予局矿产开发科科长刘泽林、南谯国土分局副局长李文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谯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刘军、王建民、谢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环保局对局污防科副主任科员朱周文、南谯环保分局局长耿德良诫勉谈话,给予南谯环保分局副局长王琎党内警告处分,南谯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杨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交通局约谈对采石厂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密闭运输问题监管不够的市国家公路局分管副局长谢有东、市运管处分管副处长李强,给予市国家公路局滁北治超站站长周睿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市林业局约谈采石厂所在地、白米山林场场长周泽龙。

责任编辑:朱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