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法庭财物被行政拘留
2016年8月8日15时许,陕西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大荆派出所接到大荆法庭报警称,一村民在大荆法庭办公室情绪激动,无理取闹,砸毁法庭办公电脑,请求查处。
接报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将违法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经查:王某(男,28岁,大荆镇后村人)因不满法庭缺席判决其与妻子离婚一案,认为法庭判决不公,无理取闹。法庭工作人员对其耐心解释,王某拒不听从。为了发泄对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满,王某情急之下趁工作人员不备,随手将办公桌上的电脑显示器举起砸在墙上,致显示器损坏。
由于该案发案地点特殊,社会影响恶劣。民警加班加点调查取证,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快速处理。当日晚报经公安商州分局批准,对王某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王某被送到拘留所时,对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