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主人在家睡觉 男子入户盗窃落法网 被判半年并处罚金
日前,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盗窃案,26岁的市中区籍被告人罗某因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24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人罗某窜至东兴区胜利街道园艺村的被害人刘某家中,盗得苹果4S手机一部、仿苹果4S手机一部、小杨树手机一部、银项链一条,被在家中睡觉的刘某发现,罗某在逃离途中被他人挡获,之后被接警而来的警察抓获,并将被盗财物发还给被害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盗手机及银项链价值1314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对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高敏 记者 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