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札记 | 三次选举
近日,我和同事到海城区地角街道的社区进行防汛工作督查时看到,某社区居民小组长林某正带领社区居民合力清理因强降雨而倒在路中间的树木,这一幕让我不由想起了几个月前发生在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选举中的故事。
今年1月的一个早上,我刚打开信访室的门,举报电话就响了起来,“我要举报,前天居民小组刚刚组织完选举,但是昨天负责选举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就称前天的选举无效,需要重新选举。在昨天重新选举现场,出现了‘发出选票148张,收回选票150张’的情况,其中一定有问题……”
“我们马上核实。”当时正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的关键时刻,我安抚好群众情绪,经报批后,立即就该问题进行初步了解。
“前两次选举失败,主要是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的,我们已经指导重新开展第三次选举。”该居民小组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解释道。
难道事情仅仅是工作失误吗?就在我犯起疑问的时候,举报电话又响了起来:“我要反映居民小组选举程序不合理的问题……”不到一天,群众已多次反映该小组换届选举存在问题。
了解相关情况后,海城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核查程序,事情的缘由水落石出:今年1月,该居民小组第一次选举当日,该组2/3以上选民参与选举投票,选举有效,但有2名居民代表及居民小组长候选人的选举得票未满足“获得参加投票的居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要求,仅1名居民代表候选人满足上述要求。根据选举工作规定,该次选举有效,并选举产生1名居民代表。该居民小组本应针对未能成功选举的2个居民代表席位及居民小组长的席位,另行组织选举,但因业务不熟,工作人员经请示后,未现场向群众说明该次选举是否有效、是否有人当选。群众误以为,社区选举工作人员宣读了每个候选人的票数,得票高者自然当选。
回到社区后,工作人员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该居民小组选举情况,但相关领导未认真分析研判,错误地认定该次选举无效,要求社区自行组织该组居民重新选举。
次日,该组所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社区干部组织该组进行重新选举,然而街道党工委未派员到场监督指导。选举中,因社区干部统计错误,把实际发出票数150张统计为148张,造成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居民当场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影响恶劣。
走访中,核查组积极安抚和稳定群众情绪,并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全程跟进。11天后,在区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该居民小组进行第三次选举,顺利选出了居民代表和小组长。
选举虽然结束了,但追责没有结束。最终,因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对选举工作重视不足,未能正确指导辖区内居民小组开展选举工作,存在官僚主义问题,激发群众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海城区纪委监委对5人进行立案处理,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人进行约谈提醒。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社区)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选举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始终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放在党纪国法的监督约束下,换出坚强战斗堡垒,换出人心顺畅,换出清风正气。
(余呈华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