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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界杰出人物简介——吴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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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麟

吴家麟,印尼侨眷,1926年出生于福建福州,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原宁夏大学校长,新中国宪法学泰斗。他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任该宪法、行政法副主编。他撰写的《宪法基本知识》是新中国第一本宣传宪法的著作。 曾任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高教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中国逻辑学会理事、宁夏法学会名誉会长、宁夏高教学会名誉会长、宁夏写作学会会长。

主要经历:

1947年9月至1951年7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51年9月至1951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

1951年12月至1961年底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执教;

1962年初至1979年11月在宁夏大学政史系执教;

1979年12月至1983年10月,在宁夏大学担任副校长职务;

1983年11月至1989年12月在宁夏大学担任校长职务;

1992年3月退休,宁夏大学特聘教授,返回家乡福州市定居。

吴家麟先生是新中国宪法学的泰斗,对新中国宪法学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参与编写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任该宪法、行政法副主编。他撰写的《宪法基本知识》是新中国第一本宣传宪法的著作。

曾任中国法律逻辑研究会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高教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中国逻辑学会理事、宁夏法学会名誉会长、宁夏高教学会名誉会长、宁夏写作学会会长。在不断地努力和进取中,吴家麟先生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成为了宁夏大学校长,为宁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共产党党员、新中国宪法学的重要开拓者和主要奠基人之一、共和国宪法发展的见证者和重要参与者、杰出的宪法学教育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宁夏大学原校长吴家麟教授于2017年5月3日8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去世,享年91岁。

吴家麟教授获得的荣誉称号

(按时间顺序)

1、1984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授予的“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2、1984年12月,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区政府授予的“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3、1989年12月,荣获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称号。

4、1990年2月,荣获宁夏侨办,宁夏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的“自治区优秀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称号。

5、199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6、1992年11月,荣获“宁夏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7、1993年12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为表彰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而颁发的荣誉证书。

8、1996年6月,荣获宁夏区党委、区政府授予的“全区‘二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9、1996年10月,荣获宁大党委、宁夏大学授予的“宁大‘二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10、1996年6月,荣获宁夏法学会第四届“法学理论研究先进个人”称号。

11、2000年11月,荣获宁夏区党委、区政府为表彰在“三五”普法中成绩显著的普法工作者而颁布的荣誉证书。

12、2008年9月,为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宁夏50年影响力人物”的评选活动,在这次评选活动中荣获“宁夏50年影响力人物”的光荣称号。

13、2008年9月,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宁夏法学会对宁夏法学界30年法学成果进行评奖,在颁奖会上,荣获“宁夏法学优秀成果特殊贡献奖”。

14、2008年9月,在庆祝宁夏大学建校50周年大会上,荣获“宁夏大学建校50周年突出贡献奖”。

15、2008年11月,荣获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证书。

16、2009年3月,在宁夏社会科学联合会召开的“宁夏首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暨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颁奖大会上,荣获“宁夏首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

17、2012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上,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荣誉纪念品

一、匾一块,上写“赠:吴家麟律师 无私无畏 仗义执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日”

二、锦旗一面,上写“赠给吴家麟教授 求真做学问 务实为人民 宁夏司法厅 法学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

三、水晶杯 3个 ,上面的文字是:

1、“新中国宪法学发展贡献奖 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2、“宁夏50年影响力人物1958-2008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

3、“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吴家麟《当代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 二OO九年四月”

四、奖牌一个,上写“吴家麟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中国法学会2012年9月”。

介绍过吴家麟教授业绩或专访的文章目录

(1987年-2013年)

1、《宪法学家---吴家麟》,《宁夏社会科学》1987年第三期,作者:崔方。

2、《吴家麟教授简介》,《宁夏人才通讯》1987年第一期。

3、《吴家麟教授简介》,《宁夏大学》(校刊)1988年12月

4、《吴家麟,俞灏东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消息),《宁夏大学》(校报)1989年12月10日。

5、《主讲教师宪法学家吴家麟简介》,《中央电大》(校刊)1991年10月,作者:叶志宏。

6、《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制经济---访著名法学专家、宁夏大学教授吴家麟》《宁夏日报》1994年6月3日。记者:吕建华。

7、《这场“民告官”的“官司”怎么打?》(专访),《宁夏画报》1995年第五期。专访人:云翔、江涛。

8、《一位老宪法学家的坎坷经历与理想追求》,《福建法学》1996年第二期。

9、《宁夏大学庆祝吴家麟从教45周年》(消息)及照片,《宁夏日报》1996年6月19日。记者:那钰 杨红兵 摄影:田春林。

10、《宁夏大学隆重举办吴家麟教授执教四十五周年庆祝大会》(消息)和《吴家麟先生简介》,《宁夏大学》(校报)1996年6月12日。记者:秦伟俊。

11、《老教授当众夸妻》,《光明日报》1996年6月28日。记者:庄电一。同日,此文登载在《银川晚报》上。

12、《老学者的风范---记我国著名宪法学家,原宁夏大学校长吴家麟》,《黄河工商报》1996年7月10日。记者:陈勇。

13、《乐为职工鼓与呼------记自治区总工会高级法律顾问、著名法学教授吴家麟》。《宁夏日报》1996年7月15日。记者:黄怀远。

14、《咬定青山不放松---吴家麟教授访谈录》,《青年生活导报》1996年7月24日。记者:马濯华 通讯员:孟庆霞。

15、《乐为职工鼓与呼------记自治区总工会高级法律顾问吴家麟》,《宁夏工运》1996年第八期。记者:黄怀远。

16、《中国法学大家 宁夏学人第一------记宁夏大学原校长、全国著名法学家吴家麟》,《宁夏法制报》1996年8月14日。记者:庄电一。

17、《辛勤育人 严谨治学------记我国著名法学家》(名人传记),《宁夏画报》1997年第二期。文字:杜力夫。图像:云翔。

18:《回归前夕话回归------访吴家麟,汤翠芳教授》,《宁夏日报》1997年6月16日。记者:白建国 实习生:海晓宇。

19、《紫荆花开香团圆》,《银川晚报》1997年6月29日。文字:李忠、张志翔。

20、《十五大精神的有力阐述------全国依法治国理论与宣传研讨会侧记》,文中有一段记述吴家麟的发言。《湛江日报》1997年10月9日。记者:林雨松  实习生:李经纬。

21、《代表畅谈依法治国》,文中有一段记述吴家麟的发言。《湛江晚报》1997年10月9日。记者:朱榕芳。

22、《讲者滔滔宏论 听者聚精会神------法学家吴家麟给我市干警作报告》,《湛江日报》1997年10月10日。记者:谢木。

23、《风雨人生牵扯着手------著名法学家和汤翠芳教授访谈录》,《青年生活导报》1998年5月27日。记者:晓秋。

24、《深入学校,走进家庭,各地党政领导慰问教师》,其中有一段报道自治区领导毛如柏走访吴家麟的情况。《中国教育报》1998年9月10日。

25、《每个人的命运都与之相连------宪法学家吴家麟谈宪法修改》、《银川晚报》1999年4月18日。记者:马立平 丁洪。

26、《走近吴家麟》、《宁夏广播电视报》1999年4月11日。记者:伍文龙。

27、《吴家麟为中学生作专场法制报告,戳穿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骗局》(消息),《宁夏日报》1999年9月20日。

28、《“右派言论”的命运------访著名法学专家吴家麟》,《人民意志报》(武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1999年11月11日,记者:韩红。

29、《吴家麟宪法学思想暨宪法发展研讨会纪要》,《法学》2005年第八期。整理人:朱福惠,徐振东。

30、《学界名家  师之楷模------先生之生平》,《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第九辑。合写人:韩大元 朱福惠 徐振东 陈珺珺。

31、《吴家麟的“宪法人生”》,《人民论坛》2005年第三期。记者:陈美秋。

32、《吴家麟:甘当厉行法治的铺路石》,《法制日报》2005年8月10日。记者:郭宏鹏 王雄 江俊涛。

33、《甘当民主法治进程的铺路石------记我国著名宪法学家,原宁夏大学校长吴家麟先生》,《中国人大》2005年第141期。记者:陈美秋。

34、《吴家麟》,《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3卷第1908页  2005年7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35、《吴家麟:中国宪法学泰斗》,《新消息报》2008年6月3日。记者:裴艳。

36、《中国法学界泰斗吴家麟回宁领奖》(消息〉,《新消息报》2008年9月4日。记者:裴艳。

37、《惠风和畅群贤欢聚一堂 天朗气清少长共话今昔------“宁夏50年影响力人物”盛大颁奖》,《新消息报》2008年9月5日。记者:裴艳。文中登了张贤亮、吴家麟等获奖人的大头像,评委会对50名获奖人的点评语以及获奖者与领导人的合影。此外,还登了《吴家麟:银川已今非昔比》。记者:焦小飞。

38、《吴家麟坐轮椅游古堡》(消息)《新消息报》2008年9月6日。记者:倪会智。

39、《自治区重奖社科突出贡献者------李范文  吴家麟  杨怀中各10万元》(消息),《宁夏日报》2009年3月14日。记者:罗进贵。实习生:杨莉。同日,《新消息报》亦登此消息:《宁夏首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揭晓,李范文  吴家麟  杨怀中各获奖金10万》记者:王鼎,陈勇。

40、《吴家麟》,《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本书的第一卷第126页登了吴家麟的访谈。

41、《记中国宪法学泰斗吴家麟教授》,《宁夏大学校友通讯》2011年第2期,记者:裴艳  陆美石。

42、《吴家麟教授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宁夏大学校友通讯》2013年第1期。作者:武林波。

43、《我国著名法学家吴家麟》,《中国法学会》(内刊)2013年第4期。作者:耿谦 连志慧。

吴家麟教授入选名人录情况

在国外:

1987年入选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编印的《澳洲及远东名人录》,《国际知识界名人录》。

1987年入选美国传记研究所编印的《国际杰出领导人物名录》。

在国内: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入选《中国当代教育名人传略》,《中华文化名人辞典》,《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大辞典》,《中外法律名人大辞典》等辞书。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名录》。

《中华侨界模范人物名典》(1996年6月第1109页)、《全国校长大辞典》(中国高等教育专家名典卷二),《世界法律专家大全》(1997年中国卷),《中华人物大典》(等一卷)、《中华人物辞海》(当代文化卷第372页),《世纪优秀华人教育专家名典》(中国国际教育出版社出版)等辞书。

二十一世纪入选《世纪名人录》(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出版,新世纪卷综合编第532页),《世纪人物辞海》(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世界华人交流协会采编,世界人物出版社出版,辞条电脑编号FJ-CH25-468)。《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出版,编号:ZJ31-51-727),《世界华人专家名典》(世界华人交流协会采编,世界华人出版社,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出版,编号:ZJ28-12-1532),《中国世纪专家》(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中国科技报研究会,科学中国人杂志社联合出版。第四卷,编号:LWK46-1526)等辞书。

还有很多入选辞书,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以上入选辞书,凭入选通知书确认。

吴宗麟教授论著获奖情况

一、获自治区级论著奖情况

著作:

1、《故事里的逻辑》,1979年12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1年12月获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本区)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破案审案与逻辑》1982年6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984年9月获本区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3、《宪法学》(高校法学教材,主编并撰写1-3章),1983年2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1984年9月获本区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4、《说论文概念》(与汤翠芳合作),1986年5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1989年10月获本区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与中学生趣谈逻辑》(与汤翠芳合作),1992年1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1996年4月获本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论文:

1、《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几个问题》,1979年5月22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1981年12月获本区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

2、《法律的阶级性、社会性和继承性试析》,1985年发表在《宁夏社会科学》第1期上,1986年9月获本区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3、《怎样使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1988年7月15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1989年10月获本区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

4、《试论邓小平通知的法治思想》,1996年发表在《中国法学》第2期上,1996年4月获本区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

5、《宪法至上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998年发表在《法商研究》第2期上,1998年12月获本区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二、获宁夏大学论著奖情况

著作:

1、《破案审案与逻辑》,1982年6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1985年9月获本校首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2、《宪法学》,1983年2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1985年9月获本校首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3、《说理文概论》,1986年5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9月获本校第二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4、《法律逻辑学》,1982年9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1994年12月月本校第四届科研成果二等奖。

论文:

1、《法律的阶级性、社会性和继承性试析》,1985年发表在《宁夏社会科学》第1期上,1988年9月获本校第二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2、《统一认识 明确概念》,1991年发表在《中国法学》第2期上,1992年获本校第三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3、《“议行”不宜“合一”》,1992年发表在《中国法学》第5期上,1994年获本校第四届科研成果一等奖。

三、获学会及其他部门论著奖情况

1、《关于民主的几个问题》,1987年发表在《宁夏社会科学》第5期上,1990年1月获宁夏法学会(1987-1989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2、《把握两个基本点 树立正确民主观》,1990年发表在《宁夏法学》第1期上,1993年11月获宁夏法学会(1990-1993年度)优秀论文将(当年没评等级)。

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思考》,1994年发表在《宁夏法治建设》第7期上,1994年获宁夏法学会(1993-1994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4、《试析邓小平同志的法治思想》1996年发表在《中国法学》第2期上,1995年7月获宁夏法学会1995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5、《邓小平的民主思想与法治主张》1997年发表在《人大工作通讯》第1期和第2期上,《长河求索》第3期全文转载,1997年4月获宁夏法学会97年理论研讨会思维尔奖一等奖。

6、《关于实行依法治区的几点思考》1998年发表在《宁夏法学》第2期上,1998年6月获宁夏法学会98年依法治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7、《坚持辩证法 克服片面性》,1989年在区党委宣传部、讲师团、社科院、社科联、体改委、经济研究中心、党校、宁大共同举办的纪念建国40周年暨宁夏解放40周年理论讨论会上获优秀论文奖。

8、《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落实到实处》,1990年发表在《宁夏社会科学通讯》第1期上,1989年12月获区总工会宁夏职工民主管理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9、《关于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几个问题》,1992年发表在《宁夏社会科学》第3期上,1991年12月获本区人大工作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10、《从“春光杯”竞赛看辩论法的威力》,1991年12月获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春光杯竞赛指委会优秀论文奖。

11、《建立人大学的几个断想》,1992年发表在甘肃《人大研究》第4期上,1992年10月获该杂志社优秀论文奖。

吴宗麟教授受聘情况

1981年6月被法学教材编辑部聘为高校法学教材《宪法学》、《法律逻辑学》主编

1982年4月被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聘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编辑委员会委员。

1982年9月被辽宁广播大学聘为法律专业主讲兼职教师。

1983年5月被辽宁广播大学聘为法律专业顾问。

1984年12月被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筹备领导小组聘为法律系教授。

1985年1月被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聘为客座教授。

1985年2月被宁夏青年报社聘为《宁夏青年报》顾问。

1985年7月被杭州大学校长薛艳庄聘为法律系兼职教授。

1986年1月被北京教授讲学团聘为教授。

1986年5月被西北政法学院院长穆镇汉聘为法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1986年9月被厦门大学田昭武校长聘为法律系兼职教授。

1987年10月 被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聘为法律系兼职教授。

1987年11月被宁夏培蕾学校聘为名誉校长。

1987年11月被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聘为兼职教授。

1988年10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大专部宁夏辅导总站聘为顾问。

1989年9月被山东《宪法学词典》编委会聘为顾问。

1989年12月被乌达煤矿职工大学聘为法律专业名誉教授。

1992年1月被福建省司法厅聘为《法治瞭望》杂志编委。

1992年1月被中国检察出版社聘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词典》编委会主任委员。

1992年1月被《人大里程》聘为编委。

1992年4月被《中国企业大辞海》编委会聘为“宁夏卷”编委会顾问。

1993年1月被宁夏社会科学院聘为特约研究员。

1993年5月被宁夏自考委聘为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法类专业指导小组组长。

1993年6月被宁夏海外交流协会聘为顾问。

1993年10月被宁夏党校聘为(93-95年)兼职教授。

1993年10月被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聘为高级顾问。

1994年4月被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聘为法律系名誉教授。

1994年12月被甘肃政法学院院长董天良聘为教授。

1994年12月被宁夏工商联、宁夏商会聘为顾问。

1995年8月被宁夏大学聘为特聘教授。

1995年9月被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聘为高级顾问。

1995年9月被宁夏延安精神研究会聘为顾问。

1995年10月被宁夏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聘为特约研究员。

1995年11月被宁夏党校聘为(96-98年)兼职教授。

1995年12月被宁夏总工会聘为顾问。

1996年9月被甘肃法学会聘为《法律与社会》顾问。

1996年9月被内蒙乌海仲裁委员会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

1997年1月被中国法学会聘为名誉理事。

1997年被宁夏易学研究会聘为顾问。

1997年4月被宁夏文化艺术中心聘为教授。

1997年11月被华侨大学聘为兼职教授。

1998年8月被宁夏江、浙、沪、闽经济科技工作者协会聘为顾问。

1998年11月被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聘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修订版宪法分支主编。

1999年1月被《宁夏广播电视报》聘为顾问。

2007年12月被福建师范大学宪政研究中心聘为顾问(2007年12月-2010年11月)

责任编辑:刘素素、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