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丈夫猝死 妻子被判3年
夫妻吵架丈夫猝死
两口子为琐事吵吵闹闹是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不曾想身患心脏病的丈夫突然病发死亡,那么与丈夫打闹的妻子是否触犯了法律呢?日前,鹿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法院一审以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经查明,被告段某与王某是夫妻关系。丈夫王某患有严重心脏病,段某对此十分清楚。去年7月10日下午,段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气急败坏的王某抡起拳头向段某猛砸,双方发生扭打。
王某踹了妻子两脚,并揪住其头发,此时忍无可忍的段某抓住王某的裆部。在周围群众的劝解下,这次吵架才得以平息。
随后不久,丈夫王某突然瘫倒在床上,后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生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此次在一定诱因(如情绪激动、睾丸被挤压)下引发疾病发作,心力衰竭而死亡。
法院认为段某因家庭琐事纠纷,在遭受被害人殴打的情况下,抓、挤压王某下身,应当预见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她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外,王某的母亲携孙子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理应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但被害人对此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综合此案具体情况,被告段某应承担民事赔偿额80%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段某赔偿其婆婆、儿子死亡补助费、扶养费等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