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05121,.贯彻执行“最严党规”必须坚持“火炉法则”,.2015-12-30 16:47:00 ,.3139,.,.middle

贯彻执行“最严党规”必须坚持“火炉法则”

制定制度、执行制度,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依规治党既要加强制度创新,更要抓好制度的执行。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被称为“最严党规”的这两部党内法规,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执行这两项法规,务必坚持和把握“火炉法则”。

一、红军铁的纪律“把毛泽东的小舅子枪毙了?!”

长征路上,两个红军战士在一起议论。

“听说了吗,师部枪毙了一个人?”

“知道,他违反了群众纪律,拿了藏族同胞的钱。”

“你知道他是谁吗?”

“就是咱们团的司号员贺敏仁呀。”

“不错。你知道贺敏仁的姐姐是谁,姐夫又是谁吗?”

“不知道。”

“告诉你吧,他的姐姐是贺子珍,他的姐夫是毛泽东。”

“啊?把毛泽东的小舅子枪毙了?!”

………

1935 年4 月,红军长征经过藏区时,毛泽东妻子贺子珍的弟弟贺敏仁还是红小鬼,在某团当司号员。由于饿得实在受不了,就和几个战士一起偷偷地进到一座喇嘛庙,想找点吃的。走到庙门前一看,没有人看护,大门上却贴着一张标语,上面写着8 个大字:“红军战士不准入内。”

这是红军的纪律!要不要进去呢?他犹豫了。刚跨进去的一只脚又缩了回来。但转过来又想:我饿着肚子爬到山上,不进去看看太可惜了,况且周围又没有人,我偷偷进去,悄悄出来,神不知鬼不觉,怕什么呢?他壮了壮胆子,终于跨进了喇嘛庙。吃的没找到,倒发现了一些铜板。贺敏仁违反纪律,擅自拿了一些铜板塞进了衣袋里。

事情暴露后,贺敏仁便成了严重违反纪律的典型,被处以极刑。消息传到了贺子珍耳中,她很震惊,又很伤心,偷偷地痛哭了一场。但她强抑住内心的悲痛,没有告诉毛泽东,怕毛泽东分心……直至到了延安,贺子珍才把小弟在长征途中被枪毙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毛泽东。

毛泽东听完贺子珍的诉说,只说了一句话:“红军就应该有铁的纪律,我们应该用红军铁的纪律来要求自己的亲人!”红军坚持的、毛主席推崇的,就是制度执行的“火炉法则”。

二、制度执行“火炉法则”的五个特性

“火炉法则”是指制度就像滚烫的火炉一样,本身并不会主动烫人,但只要有人触摸它就必会被烫,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敢违反制度了。制度执行的“火炉法则”有五个特性:

一是鲜明的警示性。通红的火炉十分醒目耀眼,任何人都知道火炉的真实存在,并且清楚地知道触碰火炉将导致的后果。让人们知道制度的存在,更知道违反制度就像触碰火炉会被烫伤一样,成为一条不证自明的常识。

二是惩罚的及时性。从触碰火炉到被火炉烫伤,这当中没有时间差,而是一种即时的连锁反应。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出相应的惩治,制度执行才能立说立行,防止“破窗”。

三是惩罚的必然性。触碰火炉就会被烫伤,这体现了一种不容置疑的因果关系。只要违反制度,就必然受到惩罚,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四是惩罚的平等性。不管人们的身份如何,只要触碰火炉,结果都是相同的——被烫伤。对制度执行而言,体现了执行的平等性。

五是执行的自我性。火炉自我执行惩罚,无需借助外力。制度的自我执行,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绩效。

烈火至猛,人无蹈死。制度执行的火炉法则,实质是“迫使”人们不得不遵从制度,不敢不遵从制度,不能不遵从制度。

制度执行坚持“火炉法则”,不仅让人不敢违反制度,主动敬畏制度、遵守制度,而且让违反的人得到惩罚,形成震慑力,倒逼人们服从制度。

即将全面实施的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制度纪律挺在前面,是制定制度的实践创新,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新实践。

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让制度纪律成为滚烫的“火炉”、带电的“高压线”,立起来、硬起来、严起来。

(选编自徐贻军 何德平新书《制度的笼子》,中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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