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虎,岂能处罚“轻飘飘”
山东平度天空掉老虎事件有了处罚结果,养虎主人杨文政涉嫌非法驯养野生动物,被罚3000元,并没收两只老虎。(见3月5日新华网)
据悉,2月19日(大年初一)凌晨,平度闹市区上空一只两岁的老虎从天而降,落地摔死。据查,这只老虎被圈养于一座大厦楼顶,因受鞭炮声惊吓,不慎坠楼,虎主人叫杨文政,是某公司总经理,且是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这座大厦属该公司房产。平度市林业局经调查发现,杨文政在楼顶共养两只虎,无驯养繁育许可证,属非法驯养野生动物。
非法养虎罚款3000元,如此“轻飘飘”的处罚让人大跌眼镜,法律专家及野生动物保护学者都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哪个方面看,这样的处罚都明显偏轻。
非法养虎,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该法及《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不久前媒体曾报道,河南一农民在野外逮了87只癞蛤蟆,被判处拘役3个月。作为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老虎的价值显然比癞蛤蟆要大得多,捕捉癞蛤蟆要入刑,非法养虎并致老虎意外死亡却安然无恙?
宠物 白音德力格尔 作
在城市人口密集区非法养虎,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按照《刑法》条款,理应追究刑责。完全可以想象,如果这只老虎不是摔死,而是窜到大街上,无疑将成为严重的安全威胁,人身伤害随时可能发生。如此严重的违法事件,仅3000元罚款就将所有法律责任全部化解?
很显然,对这起严重违法事件的处理存在明显的重责轻罚。另外,作为人大代表,杨文政更应该带头守法,违法了也同样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有先例可鉴,今年1月,徐州市原人大代表李宝俊因在北京挖地下室致路面严重塌方,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其逮捕,立案调查。
笔者以为,对坠虎事件的调查,远不止于非法养虎,两只老虎从哪儿来的?是通过什么方式非法交易的?是否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罪?不能轻描淡写地划句号。
据了解,如今有一些企业老板及有钱人,对饲养狗、猫已觉得不过瘾、不给力,把野生动物当宠物养,其中不乏凶猛食肉动物,如老虎、狮子、狼等,如果对这种非法买卖、非法饲养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仅罚款了事,无异于“养虎为患”,将严重影响到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将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