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14148,.“川版赵作海”蒙冤18年 被逼端屎尿挣分减刑,.2015-02-11 10:23:09 ,.204066,.贾雯帆,.middle

“川版赵作海”蒙冤18年 被逼端屎尿挣分减刑

王本余用国家赔偿的钱在遂宁市内买了一套房子,位于高层,他喜欢站在窗前眺望。

提到自己的遭遇,被称作“川版赵作海”的王本余眼角湿润。因被认定为1994年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凶手,王本余在1996年被判处死缓,真凶落网后被改判包庇罪,并于2013年获释。

■ 人物简介

王本余,61岁。四川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人,被称作“川版赵作海”。

1994年12月15日,在内蒙古包头蹬三轮的王本余回到出租屋,发现与他同住的河北籍男子李彦明杀死一名6岁女童。在对方“威胁与哀求”后,王本余用三轮车帮其埋尸。

次日,李彦明失踪,王本余被警方带走。1996年,他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12月,真凶李彦明在北京大红门再次杀人后落网,供出曾在包头杀害一名女童的案情。

2013年,王本余被改判包庇罪,因服刑期已满,于当年7月22日被释放。这一年的11月,他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彦明死缓。得知这一消息时,王本余说,“我20年‘强奸杀人犯’的帽子,总算彻底摘掉了。”

“李彦明被判死缓了。”

半个月前,王本余收到了法院发来的短信。

“判得太轻了”,他不会发短信,嘴里叨咕着“让他也体会体会我在监狱里的苦”。

王本余替李彦明背了“强奸杀人”的黑锅,并为此多坐了16年牢。

走出监狱,王本余又走进了法庭。

去年在北京出庭作证,已经承认在包头奸杀幼女的李彦明在法庭上又矢口否认。王本余霍地从证人席上站起来:“你还是不是个男子汉,敢做不敢当。”李彦明低下头,沉默不语。

那一刻,王本余感觉把这些年的委屈全喊了出来。

监狱里,王本余经常抬头看天空的小鸟。他把近20年的牢狱生活比作铁笼,“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飞出去。”

他珍惜现在的自由,满足于当下“吃得饱,穿得暖。”苦日子到头了,不想再工作了,养好身体,以度余生。

自由

没有警戒线的奔跑

王本余走在街上,双手别在背后,虽然驼了背,下巴却抬得老高。

61岁了,他梳起了背头,发际线好像一个倒“山”字。他喜欢戴太阳镜,黄色镜片遮住了右眼残疾留下的浑浊。

他把每天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消磨在四川省遂宁市区的江堤上。堤上的步行街,从南到北3公里。一早上他就跑6个来回。

“自由。眼前再也没有警戒线了。”他形容奔跑的感觉。

监狱里犯人放风时拉起的警戒线,框住他20年。

脱离警戒线,回到老家遂宁市新桥镇白家桥村那天,迎接王本余的是一条“红线”。

堂兄王本武从村委会要来一大捆鞭炮,从村口涵洞一直铺到山上的老屋门前,足有500多米长。

王本余刚一下车,堂兄就把鞭炮头搭在他的肩上。“驱晦气。”

透过烟气,乡亲们在鼓掌:“王本余,你平反啦。”

扬眉吐气。王本余想到这四个字,他挺直了腰杆,“国家给摘掉了强奸犯的帽子,终于能抬起头了。”

两间漏雨的老屋早已没人住,王本余叹气,要是爹妈能看到这一天该多好。

索性不修缮了,他在遂宁市里买了房。

刚出来时,他经常每隔十几分钟就要上趟厕所。

“监狱里连上厕所都不自由。”王本余恨恨地说,总是憋尿,肚子鼓得老大,又尿不出。

不久前,他去医院做了前列腺手术。

有些痕迹却没法抹去。

王本余拉起裤腿,粗糙的小腿坑坑洼洼“在里面被人打的。”他又举起左手,食指伸不直,“现在也总发麻。”

自由了一年半,坐牢时的生物钟也没改过来。

每天不用上闹钟,凌晨4点半他准醒;晚上看完新闻联播没一会儿,就传出轻微的鼾声。

但他很知足,“吃得饱、穿得暖,这要倒退20年,想都不敢想。”

蒙冤

“判个别的罪,枪崩了我吧”

恨和怕,占据了王本余失去自由的20年。

他恨李彦明,更恨自己的“引狼入室”。

1994年,40岁的王本余在包头打工,在火车站附近蹬三轮,养活7岁的养女小华。

老实本分,不敢招惹是非。同行拉趟活要6元,王本余要5元,同行上来就扇了他两巴掌,他不敢还手。

当时20多岁的李彦明替他出头,王本余觉得这小伙儿“仗义”,见李没住处,就把他招进了自己5平米的出租屋。

1994年12月15日晚,王本余拉完活回家。一进门,李彦明就拉住他,神情紧张,“王哥,我杀了个小女孩。”王本余蒙了,屋里装香蕉的大筐里,露出半个花衣服的肩膀。

“你要报警,我就杀了你和你闺女。”

王本余说,这句话让他腿软,紧接着李彦明又双膝跪地,“求我帮他把人埋了。”怕女儿小华出事,王本余答应了。

第二天,李彦明跑了,警察来了。有人曾指认,女孩在王本余家门口,被一个叔叔叫进屋吃糖。

在审讯室,王本余跟警察说了无数次“冤枉”,“我说凶手是李彦明,给了警察地址,还带他们找到尸体,但就是没人信。”

“四川四川,你犯的啥?”在看守所,祖籍成了王本余的外号。

“他们说我强奸杀人。”后半句“我是被冤枉的”还没说出口,号儿里的人就抬起食指,“你死定了。”

同监舍的人后来喊他“强奸犯”,王本余冲过去想打人,可心里又怕,忍了。

“强奸杀人”,在王本余眼里是死不足惜的罪,没有活路,还得背一世骂名。

有一次,他把心一横,跟警察说,“你们判我个别的罪,枪崩了我吧。”

1996年11月,法院宣判后,他回到了看守所。

“四川四川,你判了啥。”一墙之隔有人问。

“死缓!”王本余比哪次说话声都大。

“四川,你怕死,骗人呢。”

“不信你看,我胳膊上没手铐!”他把手举过墙上的铁窗。

里面的人都知道规律:“审判完,死刑犯手上都会戴铐子,不是死刑的只戴脚镣。”

王本余琢磨,既然活着,就得鸣冤。

王本余时常在遂宁市区河堤上散步,那里人多,他喜欢热闹。他的右眼因小时候受伤换成假眼珠,平日出门戴着深色眼镜。

苟活

给狱友端屎端尿挣分减刑

在内蒙古第五监狱,王本余写过三次申诉,投进检察院在监狱专设的信箱。

4个月后,五监所在地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市旧称)检察院来人提审了,只给了一个答复:“你在包头出的事儿,我们没管辖权。”

王本余后来从狱警那知道,他写申诉的事被看作“不安心改造”,减刑受了影响。

他不敢再写申诉信了。“早点活着出去才能伸冤。”他盼着减刑,无期、有期……劳改挣分争功是唯一的希望。

在五监,30分等于1个功,3个功可以减刑一年。

他的任务是编筐筐,编够造价132元的筐筐,一个月能拿4分。

王本余手脚慢,有时编不够132元。他求幺妹给他打点钱,拿钱换上一箱方便面,从狱友那换筐补数。

王本余挑最脏最累的活干。狱警找人护理瘫痪的犯人,狱友没人愿意干,王本余愿意,端屎端尿地伺候着,喂着饭,挨着骂;申请种地,天不亮起床,手上的血泡不敢挤,戴着几层手套干活,晚上还是渗出血来。

他还害怕生病影响挣分,为此养成锻炼的习惯。每天4点半,他爬出铺位,在监舍过道上光着脚丫大步走,“穿鞋影响别人休息,惹来麻烦不好减刑。”

在监狱里一天天老去,他的记性越来越差了,怕忘了伸冤的事,每天晚上,别人去看电视,他不去,坐铺上回忆1994年的事,一遍一遍地写,把写好的信纸掖在褥子底下。

1999年年底,王本余被减刑为无期;2001年下半年,又减为有期徒刑19年。

有期徒刑的12年间,王本余减了6次刑,加起来共7年4个月。

如果没有意外,他会在2013年8月23日服刑期满。

2012年7月的一天,上午10点多,王本余正在监舍里护理病人,突然有狱警让他去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4名北京警察。

“你认不认识李彦明?”警察拿出两页纸的照片让他指认。

“认得认得。”王本余一眼认出第一张照片,“平头、眼神里有点邪气,就是李彦明。”

“我有冤情啊。”王本余等到了希望。

3个多小时的问话,王本余把当年谁都不相信的经过全讲了一遍。走出监狱办公室,狱警告诉他,“你的案子可能有转机。”

2012年2月13日,李彦明因涉及一桩在北京大红门的杀人案被捕。他供出曾在包头和王本余合住时,杀了一名小女孩。

2013年7月22日,在服刑期满还差一个月时,王本余出狱了。

同年9月法院再审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王本余犯故意杀人罪和奸淫幼女罪不成立,但王本余在李彦明告知其杀人后,仍然帮助李彦明抛弃尸体,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修复

金钱难以弥补的父女情

出狱后不到4个月,150万元赔偿款打进了王本余的银行账户,他还拿到一串包头市的廉租房钥匙。

原本算下来,王本余能拿的国家赔偿为140万。在包头的法院办公室,王本余和一名张姓主任商量,能不能再多给10万。

“主任说,你能不能保证不再找麻烦。”王本余想了想点头,“再多给10万,以后绝不再找麻烦。”

王本余记得,双方签了一份协议,纸上写着,“此事已了结,双方互不找麻烦。”王本余看完,签字按了手印。

150万。他算了一下,拼命地蹬三轮,他不吃不喝也得干30年才能赚到。

“我宁愿辛苦30年,也不愿意拿牢里的20年来换这些钱。”王本余转念又想,和命相比,钱算得了什么呢?“活着才重要。”

那套法院协调下来的廉租房,王本余退了,“伤心地,再也不想来了。”

他在遂宁市区买了套两居室,46万,第23层。落地窗从地面开到屋顶。

“就想买高层,能看见半个遂宁城,心比外面的天还亮堂。”

兄妹5人,他排行老大,他痛快地给了幺妹3万元,两个弟弟每人5000元,嫁到外地的大妹妹觉得“那是大哥用命换来的钱”,一分没要。

还剩下100万,他把大部分钱都借了出去。

兄妹中,他和幺妹王秀兰最亲。坐牢时,幺妹曾寄来一大罐猪油和1000元钱。当幺妹提出借10万块钱时,王本余没犹豫。

在内蒙古做生意的表弟借了70万;不久前,三弟弟的闺女要出嫁,他又借了1万。

“20年牢,弟弟、妹妹只来看过我一次。”王本余也曾觉得兄妹情淡薄,但他理解,“都是农民,哪个能有办法?”

父母不在世了。王本余承认,他用这种方式,弥补和维系着与弟弟妹妹间的感情。

只有和养女小华的感情是例外。

坐牢前,他曾有过一段“办过酒席,没领证”的婚姻,女人是他同乡,从山东离婚回来,还带着个1岁多的女娃。

那个女人从不愿和他上街,“说我和她不般配。”

后来女人跑了,他带着小华远赴包头,相依为命。

王本余出事后,小华被送进福利院,信中,王本余叮嘱女儿好好学习。

小华15岁出了福利院,王本余听妹妹说,女儿不上学,耍了朋友,还生了孩子。

“和她妈一个样!”王本余生气,写信骂她不知羞,两人的联系渐少。

“都怪我没养好她。”王本余自己也愧疚,出狱后,他给了女儿3万元。

如今,小华在福州的一家餐饮店打工。她想和父亲再要个七八万在福州买房,王本余没给拿。

“能给表叔借70万,自己的女儿不管?”小华要和王本余打官司,让他用钱偿还没尽到的父责。王本余一气,说出隐情,“你不是我亲生的。”

小华在电话里说,这句话到现在都让她寒心,“当初他如果不从我妈身边把我带走,我不会在孤儿院吃苦。”

小华怨恨他,又同情他,官司最终没打成。

不久前,女儿打来电话,王本余试探着问,“过年回来不?”

小华用忙推托,钱伤了两人的感情,她不知道怎么面对养父,“怨恨总是有,但心里还是把他当爸。”小华说,修补这个裂痕,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陪伴

“他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失去的东西,你也找不回来。时间,亲情。”王本余说,如果小华愿意回到他身边生活,养他的老,“我肯定不会让她过得比别人差”。

三个月前,61岁的王本余有了新伴侣。

身在深圳的重庆女人杨晓梅看了报道,写信想和王本余交往,还寄了照片。王本余觉得挺好,但幺妹王秀兰劝他,人离得老远,怕不可靠。

王秀兰会给大哥把关,“年轻的不找,没收入的不找。”哥哥坐过牢,还上了年纪,上门的女人很可能是图钱。

王本余听了妹妹的话,打电话拒绝了。

三个月前,杨晓梅来到遂宁,“我自己有退休金,不花你的钱。”离婚后,杨晓梅说她只想找个老实人。

王本余见人都来了,“相处相处吧。”

这三个月里,王本余挺中意杨晓梅的,“她比我大两岁,但比我个儿高,更重要的是,在街上,她愿意和我走在一起。”

在杨晓梅眼里,王本余老实得过头了,对这个社会毫无戒心。

不久前,曾和王本余一起坐过牢的同乡找他,托他给找个对象。王本余上心,到处和亲戚打听。

“那人以前犯的是‘拐卖人口罪’,人贩子啊。”杨晓梅提醒。

“谁不犯错,人家都改造好了。”王本余不在乎。

到银行取钱,他总记不住密码,后来索性设成身份证号后6位。

取钱时,他掏出身份证,一个数一个数地看着输,全然不顾身后排队的人。给陪他取钱的杨晓梅急坏了,催着他赶紧改密码。

见他要往卡上写密码,杨晓梅赶紧拦下,“要记在心里,不要让人知道。”

两个人也会有分歧,去了趟九寨沟,杨晓梅觉得风景好,王本余觉得他从小就在山里长大,去那旅游是花钱买罪受。

他向往繁华的大城市,想去深圳和香港,要是能出国,就想去新加坡,“听说那是全世界法律最健全的国家。” (文中杨晓梅系化名)

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

据人民网 澎湃新闻网报道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一名13岁男孩被绑架后杀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3名当地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建省高院却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做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及家属多年申诉无果。林立峰于2008年在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至今仍在喊冤。

该案卷宗显示,判决书关于林立峰、陈夏影、黄兴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相关的供述和间接证据,绳索、胶带、车辆等认定的作案工具均未找到;作为证据的勒索字条均不是嫌疑人所写,却没有查清来源;此外,该案相关证人反复做出完全相反的证言,被告人和证人均称曾遭刑讯逼供。

日前,陈夏影的申诉代理律师吴国阜表示,他已于2014年11月找到了当年的关键证人。这位证人称,案发时陈夏影人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目前,该证据已提交至福建省高院。

■家属反应

为了儿子,我必须把身体锻炼好

“我上了去福建高院的车,才给孩子妈妈打电话,我们真是太高兴了,太感动了,太感谢高院了。”昨晚,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激动地表达喜悦。

陈焕辉说,昨日下午4点来钟,他上班时接到高院电话。“一位领导说‘你来一下吧’,我没听太清楚,但感觉是好事。”他上了车才给爱人打电话,说要到高院,孩子的案子可能要重审,“我老婆激动地直说太感谢了”。

陈焕辉坚信儿子没有犯罪。“案子发生在福清,当时我儿子等几个人一直在深圳,他们几个要开店做生意,我老婆还给他拿了身份证。”

陈焕辉说,爱人杨雪云62岁了,患有关节炎、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他自己身体还好,因为当过6年兵,现在每天早上还坚持跑6公里。“我就是怕倒下来。3个人中,黄兴的父亲去世了,妈妈身体受不了,弟弟文化低,不懂申诉,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林立峰的父母和姑姑,早先也去高院及各级政府申诉,但他去世后,家里人很失望,不可能像我这样全身心扑在申诉上。”陈焕辉称,他感到所有的担子都在自己身上,“一审二审、上诉申诉,我基本上也懂些法律和程序,为了儿子,我必须坚持把身体锻炼好。”

陈焕辉称,没有凶手归来,没有死者复活,儿子的案子有机会重审,这要归功于司法环境不断改善。

(2015-02-10 06:43:00)

于英生近照

1995年,于英生在蚌埠淮河闸上留影

1月5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武钦元强奸致人死亡案,此时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19年,而被害人的丈夫于英生曾被认定为凶手,含冤入狱17年。于英生出狱后,很少接受媒体采访。2015年1月11日,央视播出了对他的专访。于英生说,警方对他进行“连续七天七夜不间断的讯问、折磨”,逼他编出50页供述。

“让死刑犯舀凉水给我洗澡”

1996年12月2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强奸杀害。警方认定韩某的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20天后于英生被批准逮捕。几个月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英生提起公诉。起诉书中列举了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其中,于英生的供述就长达50多页。

面对央视记者的镜头,于英生说,这些供述都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连续七天七夜对我不间断地进行讯问、折磨。蚌埠都下雪了,他们就让死刑犯用水钵子舀凉水给我洗澡,洗了两个多小时。让你要死不行要活不行,他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你去写,写你的认罪状,那没有的事情你怎么写呢?他就叫你编。”

被指捡来避孕套伪造现场

1998年初,蚌埠市中院对于英生涉嫌杀人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案卷材料里有一份DNA鉴定报告。报告显示,在受害人韩某内裤残留物中检出精子,但不是于英生的。辩护人将这份鉴定报告提交给了法庭,并作出了无罪辩护。而控方认为,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来源于一只他人用过丢弃的避孕套,被于英生捡拾用来伪装犯罪现场。对此,于英生接受央视采访时无奈地说:“这又不是萝卜青菜,我到街上能买到这个东西出来。”

在这个冤案中,还有另一个重要证据被故意忽略。当年的公安局的干警在于英生家梳妆台的抽屉边缘提取到两枚外来指纹。无疑,这是一份非常有利于于英生的证据材料。然而这两枚指纹证据从来就没有随案递交给法院。

17年后重新侦查真凶落网

经过于英生家人17年的申诉,2013年5月31日,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重新侦查此案。通过从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DNA比对,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被控前,武钦元为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

至此,于英生彻底洗脱了加在自己身上的罪责,但真相并没有浮出水面。“我要知道是谁一手制造了,或者说是谁,在推动了这个冤案的形成。”于英生说。 据央视

■华商连线

于英生哥哥:若不追究 冤案还可能发生

昨日,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婉拒了华商报记者采访于英生的请求,“于英生血压比较高,前段时间头特别疼,最近才刚好一点。每次回忆这些事情也很难受,很累,最好不要去打扰。”

1月5日,武钦元强奸杀人案在安徽省芜湖市中院开庭审理,于英生旁听,于宁生和妹妹则一直坐在法院外等候。在法院外,他们见到了同样等候庭审结果的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两家人只是偶尔瞄一眼对方,没说过一句话。

于宁生说,目前还不知道此案将于何时宣判。不过,对于于英生和家人而言,宣判并不意味着此事画上句号——距离于英生无罪释放、疑犯被抓已过去一年多,但有关方面仍未启动追责机制。

于宁生质疑,当年一份对证明于英生无罪有利的DNA鉴定,两次未被蚌埠中院采纳;警方在现场采到的两枚不属于于英生的指纹,6次审理都未随案递交给法院。“这些都是证明于英生没有作案的有力证据,为什么会灭失?谁让它灭失的?”于宁生认为,冤案制造者不仅让于英生蒙受不白之冤,让家人遭受痛苦,也影响了司法机关当初对犯罪行为的侦办和打击,“有DNA,有指纹,如果慢慢侦查,总能抓到真凶。可你把罪名强加到我弟弟头上,案子就无人追问了。”

于宁生说,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委政法委曾表示,责任追究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按照程序进行,但目前毫无进展。于英生也曾经向当地公检法部门提出追责要求,但都没有得到回应。据央视报道,当地检察机关和法院表示,由于韩某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尚未宣判,随着案件审理的进行,他们将接受采访。

“这些人如果不得到一定的追究,将来的冤案,就有可能发生在你我他的身上。只有把这些制造冤案的人进行追究,把这些人戴上紧箍咒,才能不叫像于英生这样的冤案在我们社会上再这么随意地出现。”于宁生说。 华商报记者刘苗

■网友声音

掌握裁判权者 须对所判之案终生负责

平安静安(上海静安区政法综治网官方微博):一次成功的追责,效果要好于十次案件平反。

狗偏理包子:必须问责到底,如果涉及腐败更需要彻查,冤案光赔偿是不行的,编造冤案的人还在逍遥法外,必须追究他们的责任,否则这样的事情就会发生到你我身上。

中庸善行:多起冤假错案说明我们的一些执法者不是为法律负责,而是为某些人负责或为个人升官立功受奖,很难实现公平正义。只有真正健全问责机制与监督体制,对那些知法犯法、不负责任、知错不改、草菅人命的司法者做到以法追责,百姓才不会遭殃,社会才能和谐。

享受生活的凡人一个:掌握裁判他人生死者,必须对所判之案终生负责。

(2015-01-13 08:50:00)

赵作海案

于英生杀妻案

李怀亮案

王本余案

佘祥林杀妻案

赵艳锦案

叔侄强奸杀人案

徐辉强奸杀人案

念斌案

17日傍晚,李三仁夫妇与律师签订代理协议,正式启动申请呼格吉勒图案的国家赔偿,其家人希望能在春节前结束这一工作。

新京报记者盘点涉及国家赔偿的错案,在8起已赔付的案件中,从无罪释放到获赔,平均约为3个月。赵作海案最快,仅用时4天。赔付义务机关多为法院,佘祥林案牵涉的赔偿义务机关最多,为荆门市中院、京山县公安局、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

另外两起错案中,徐辉已申请国家赔偿,目前仍在处理中;代理念斌案赔偿事宜的律所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拟下周提交赔偿要求。

赵作海案

关押11年,获赔65万

申请赔偿数额:120万元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4天。2010年5月9日,赵作海被释放。5月13日上午,赵作海收到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65万元。

赔偿机关:商丘中院

赔偿明细:商丘中院以2008年度每天111.99元为基准,估算出2009年的职工日平均工资。赵作海被羁押共计4019天,最终确定对其国家赔偿金额为50万元。另给予赵作海生活困难补助金15万元。

赔偿金去向:误入传销被套取17.5万元;开旅馆倒闭赔了4万元。

于英生杀妻案

关押17年,获赔百余万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的时间:4个月

赔偿明细:据公开报道,于英生去年8月被宣告无罪后,于2013年12月初获得国家赔偿并补发17年公务员工资,获赔金额共计百余万。

李怀亮案

羁押近12年,获赔98万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的时间:11个月。2014年3月,李怀亮收到98万余元赔偿金。

赔偿机关:平顶山中院

赔偿明细:按照最高法院公布的2013年国家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182.35元,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王本余案

关押18年,获赔150万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的时间:不到1个月。获150万赔偿金。

赔偿机关:内蒙古高院和包头市中院。

赔偿金去向:王本余在遂宁市区买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二手房,花了将近50万;借给了搞房地产的一位老表近100万元;花510元做了三面锦旗分别送给了内蒙古高院、包头中院和当年判他死缓的审判长。

佘祥林杀妻案

关押11年,获赔90万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时间:4个月。共获赔90万元。

赔偿机关:荆门市中院、京山县公安局、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

赔偿明细:荆门市中院支付赔偿佘祥林限制人身自由金255894.47元(4009天×63.83元/天),无名女尸安葬费1100元;京门县雁门口镇政府决定,一次性给予佘祥林家庭生活困难补助20万元(含建房费);京山县公安局支付的45万元当中,包括佘祥林的伤残赔偿及其后期治疗费用22.6万元,佘祥林母亲杨五香的死亡赔偿金22万元,佘祥林大哥佘锁林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4000元。

赔偿金去向:买了一套一百多平米的商品房;做了一些生意。

赵艳锦案

关押10年,获赔约60万

从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的时间:近3个月。2013年5月2日,赵艳锦拿到63万多元的赔偿。

赔偿机关:保定中院

赔偿明细: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37883.55元。

赔偿金去向:无公开报道

叔侄强奸杀人案

关押10年共获赔220万

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时间:约2个月,获赔110万元。

赔偿机关:浙江高院

赔偿金去向:叔侄俩在出狱一年后各买了一辆宝马车,据称,买车的导火索是相亲屡屡失利。

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

5人均获超百万赔偿

被释放到获得赔偿金的时间:田伟冬和王建平最快,从改判到拿到赔偿时间为2个月。田孝平最慢,为5个月。

赔偿明细:据浙法公开网相关文件显示,田孝平获赔133万元;陈建阳获赔182万元;朱又平获赔192万元;王建平获赔196万元;田伟冬获赔182万元。

赔偿机关:浙江高院

【申请中】

徐辉强奸杀人案

关押16年,已提交赔偿

申请赔偿金额:今年9月15日,珠海市中院重审后改判徐辉无罪释放。徐辉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10月20日已与律师一同到广东省高院,正式提交材料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讨回其失去自由近16年的经济损失117万元,以及冤狱带给他和他妻子、女儿三个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每人70万,合计337万余元。

进展:徐辉的再审辩护律师侯衍涛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徐辉一案的相关赔偿已经提交,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侯衍涛表示,相关法院已经找律师及徐辉就赔偿事宜谈过话,“预计元旦前后可能会有赔偿结果”。

念斌案

申请赔偿金额未确定

进展: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宣判念斌无罪。

昨日,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律所已经代理了念斌的赔偿诉求,并准备于下周向福州市中院提交相关赔偿要求。由于念斌的伤情鉴定还未出具等原因,具体赔偿金额还没有确定。

■ 释疑

为何赔偿容易追责难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近年来的冤假错案中,赔偿往往可以在短期内实现,但追责却难以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分析说,赔偿之所以容易,是因为赔偿是有标准的,国家赔偿法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赔偿不涉及官员的个人利益,是由财政出资。

新京报记者梳理多起冤假错案的赔偿发现,赔偿义务机关多为法院。洪道德解释说,赔偿义务机关是最后一个作出有罪处理的机关,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在审查阶段发现案子搞错了,并做出不起诉处理,那就是检察院来进行赔偿。因为检察院的司法行为是最后一个环节,而且此前的批捕决定由检察院作出。

至于佘祥林案中当地法院、公安及政府均参与赔偿这一情况,洪道德说,2010年修改之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义务进行赔偿。因为拘留的决定是公安作出的,逮捕的决定是检察院作出的,有罪判决是法院作出的,都有义务。国家赔偿法修改之后,赔偿只找最后一个作出有罪处理的机关。“当地政府对佘祥林进行赔偿不属于国家赔偿,可能是出于维稳需求。”

赔偿金额计算方式 (依据《国家赔偿法》)

侵犯人身自由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X 失去自由天数

造成身体伤害 医疗护理费 + 误工费(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X 误工天数)

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护理费 + 继续治疗费 + 残疾补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4年10月,最高法院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作出明确规定)

上限: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 X 35% 下限:1000元

(2014-12-19 06:53:00)

责任编辑:贾雯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