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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名法院干警接受有偿异性陪侍被最高法通报

  中新网北京4月22日电 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法院近期查处的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推动各级法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法院三名干警接受宴请,餐后又应邀到当地某歌厅娱乐并接受了有偿异性陪侍。

  这6起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公款旅游案。2013年8月至9月,该院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先后组织本院55名干警到外地公款旅游。其中,副院长赵波借到太原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9名干警到大同五台山、云冈石窟及承德避暑山庄等地旅游;纪检组长周祖林借到吉林省桦甸市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6名干警到哈尔滨太阳岛、吉林长白山、牡丹江镜泊湖等地旅游;副院长罗华借到昆明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7名干警到云南西双版纳、丽江等地旅游,上述旅游共计花费公款108326元。案发后,赵波、周祖林、罗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了全部旅游费用。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法院三名干警接受宴请和娱乐陪侍案。2014年9月24日晚,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智广、审判保障中心主任张超洋、刑庭庭长施忠平等三人应邀到当地某酒店就餐,餐后又应邀到当地某歌厅娱乐并接受了有偿异性陪侍,餐费及娱乐消费共计7200元,分别由某公司经理田某某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某某支付。案发后,赵智广、张超洋、施忠平均被免职,并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该院院长何劲松亦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宏年违规操办升学宴案。2014年8月29晚,王宏年在滁州市某大酒店为其子升学摆设酒宴,共收受礼金61900元,其中包括与其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所送的礼金4200元。案发后,王宏年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盂县法院院长杨玉春公车私用案。2014年国庆节放假期间,曾因公车私用受过行政处分的杨玉春再次违反规定,乘坐本院公务车从盂县返回其位于阳泉市的家中,并将该车停放在自己居住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家属院内。案发后,杨玉春被免职,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纪检组长刘敬辉也因此事被诫勉谈话。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张秀海办公用房超标案。2013年11月,张秀海在该院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全院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期间,安排下属将自己原来的休息室改成办公室,将原来的办公室改会议室兼休息室,并截取原办公室一块面积作为中厅,整改后,其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为81.47平方米,超出标准63.47平方米。案发后,张秀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违规发放福利案。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该院先后违反规定向本院干警发放或充值购书卡、购物卡、洗衣卡共计470195元。案发后,该院院长郭铁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最高法通报指出,上述六起案件均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有的甚至发生于最高法院多次通报违规案件之后,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

  最高法通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本次通报的案例为戒,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尤其要抓住“五一”假期将至的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广大干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节日纠风的“十个不准”规定,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滥发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同时,对于“四风”问题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发生严重反弹的法院,要坚决开展“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完)

  【延伸阅读】中纪委10天通报10名官员通奸 给广大党员敲警钟

  10天通报10官员通奸

  政协经委会原副主任杨刚、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被双开

  一个“与他人通奸” 一个与多名女性通奸

  ●杨刚简历 1953年生,河北人。1976年入党,1969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前后担任过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等职。2013年7月至今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曹鉴燎简历 1955年11月生,广东广州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暨南大学文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国际关系专业),法学博士,经济师。 曹鉴燎曾历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天河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2007年7月后,任广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11年12月后,兼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增

杨刚

  政协经委会原副主任杨刚、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被双开

  一个“与他人通奸” 一个与多名女性通奸

  记者从中纪委获悉,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杨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与他人通奸。

  杨刚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截图

  事发

  传言杨刚在疆任职期间与开发商“有染”

  公开简历显示,在2010年12月之前,杨刚在新疆任职40余年,是实至名归的新疆实权人物。

  2013年12月27日,中纪委网站通报,杨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时年60岁的杨刚此前任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9年年底,杨刚调离新疆赴京到国家质检总局任职。

  据媒体报道,在杨刚落马之前的半年,新疆地产界已风声鹤唳。2002年后,杨刚主导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工程,乌市多家地产商涉及对杨刚进行商业贿赂和利益输送,2013年年中以来,已有近10名地产商相继被调查。亦有多方信源指,杨刚的亲属利用其权势影响,染指新疆的旅游和房地产开发领域。

  据财新报道,在2013年杨刚落马前后,多个涉及荒山绿化项目的地产大佬相继传出因为杨刚而被调查的消息,其中就包括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星如,以及开发雪莲山、骑马山、红光山等荒山绿化项目的开发商。

  广州副市长曹鉴燎被双开

  与多名女性通奸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2013年12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经查,曹鉴燎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和增城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多名女性通奸。

  曹鉴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鉴燎开除党籍,由广东省监察厅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开除其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记者 温如军

曹鉴燎

  力度

  不足10天中纪委通报10官员“通奸”

  记者注意到,杨刚和曹鉴燎是从7月2日以来,中纪委在通报中,提到“与他人通奸”的第九个和第十个官员。

  7月2日,中纪委同时通报了5名“问题官员”,其中均提到“与他人通奸”。

  今年6月5日,中纪委首次在通报落马官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问题时,使用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并在6月7日专门刊登了一篇名为“从一个热词看党纪严于国法”的文章,回应最近出现的“与他人通奸”的措辞。

  中纪委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据介绍,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明确,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条例补充强调,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新华社文章指出,“通奸”这个刺目刺耳的词汇再次出现在中央纪委发布的通报中,被立案审查的冀文林和余刚都有通奸行为。这样一个词汇屡次出现在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中,在令人感到错愕惊讶的同时,无疑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道德警钟。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截图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等

  迄今“与他人通奸”的官员

  宣布日期 人物

  7月7日 海南省政协人资环委

  原主任赵中社

  7月5日 山西省监察厅

  原副厅长谢克敏

  7月3日 江西省吉安市政协

  原副主席林翘银

  7月2日 武汉市新洲区委

  原书记王世益

  7月2日 鄂州葛店经开区管委会

  原主任陈伯才

  7月2日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

  7月2日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原副主任余刚

  7月2日 齐鲁工业大学

  原党委书记徐同文

  6月27日 国家信访局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

  6月5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原副总经理戴春宁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刚 萧辉 实习生赵吉翔 顾开贵)“张掖市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副科长王某某同志,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并与她人非法同居。”昨夜(11月9日)张掖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的一条“自我举报”微博,被网友截图后今晨在社交媒体广泛转载,并引发围观。

  “自我举报”的原文微博称,“张掖市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副科长王某某同志,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发生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希望上级领导部门能彻查此人渣淫乱行为,严肃处理这种猪狗不如的畜生。”

  据今日上午9时许网友的截图显示,上述微博发表于11月9日22时19分许,已被转发7次,评论6条,赞2次。此微博一经截图晒出,迅速引起围观,网友纷纷惊呼:“大义灭亲。敬佩!”

  今日(11月10日)上午,张掖市政法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政法委并无宣传部这个部门,王某某系张掖市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上午10点30分,王某某本人向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独家回应称,张掖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一直由其运营,上述内容是昨夜被盗号所致,目前自己正在向领导汇报此事。

  上午10时,新京报记者打开@张掖政法委官微,上述微博已被删除。

  张掖市纪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市纪委正在了解此事,政法委确有王某某这个人,目前没有接到过有关王的投诉举报。

  张掖市委政法委一位主要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王某某比较敬业”,“政法委也一直没有收到过举报他的材料”。

  据新京报记者观察,@张掖政法委官微 目前粉丝67615人,已发布微博649条。首条微博发表于2013年4月21 日,并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中,入选全国十大政法委微博之一,排名全国第四。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张掖市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微博的确发过这一内容,疑为当事人夫妻吵架赌气所为。

  (2014-11-10 11:19:03)

新华视点:    【中央政治局: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中央政治局23日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新的重要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慑于压力不敢做的效果比较明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尚未普遍形成;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搞变通现象较为突出。

  【延伸阅读】中央政治局: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

  【中央政治局: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中央政治局23日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新的重要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慑于压力不敢做的效果比较明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尚未普遍形成;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搞变通现象较为突出。

责任编辑:贾雯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