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男子谎称梦游强奸同事 作案后回房间睡觉
合肥一男子和女同事合租一屋,由于贪念对方美色,他意欲施暴却遭到对方反抗没有得逞。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男子作案后回房间睡觉,面对民警询问他称自己在梦游不知之前发生了什么。
嫌疑人小龙(化名)和女同事在合肥某酒店打工,为了工作方便,单位把两人安排在铜陵北路一小区合租,由于不是很熟,两人交流不多。1月18日凌晨,女同事准备锁门睡觉,贪恋女同事美色的小龙见对方还没关门,突然冲进去表达爱意,这让女同事大吃一惊并赶紧出声拒绝。见表白被拒,小龙竟将女同事扑倒在床,意欲施暴。
经过民警连夜审讯,小龙这才承认了意欲强暴女同事未果的犯罪事实。
记者昨从辖区警方了解到,目前小龙已被刑拘,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醉酒男:我长得这么帅,你看不上我
近日,太原一醉酒男子因和三位朋友打赌“装面子”。随即选择了街头两个陌生女孩,掳走其中一个女孩。将该女孩拉至柳巷派出所旁的巷子内强行施暴。女子大喊报警,男子回应:“我长得这么帅,你看不上我?”自恋的人喝醉酒还真是可怕……
男子借口检查身体性侵女童
近期,“宁静港湾”接到了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罗红媛说,有4个孩子受到伤害,男孩女孩都有,最小的被性侵时才7岁。现在这些案子都已进入司法程序。每个案子都让听者痛心。
和蔼的“爷爷”侵犯小女孩近一年,父母竟然全然不知,这位“爷爷”平日里被家人所信任和尊重;小女孩很独立很乖,一个人上学放学,一个人回家做作业。她痛苦地回忆说:“那个陌生的叔叔说要检查身体,让我把裤子脱了,我就脱了。”
寥寥几句,背后的伤害可想而知。“有个被性侵孩子的母亲情绪崩溃,要自杀。孩子戒心很重。”宁波人和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虞蓉蓉说。
家 长都会觉得,儿童性侵案离自己很远,实际上可能就在身边。2012年至2014年,余姚法院共审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6件,受害未成年人达63人,均系女 性。受害人平均年龄12.11岁,最小者仅2岁。《浙江日报》2014年有报道称“近4年来,温州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275件,被害 人为不满14周岁幼女的有140件。”
男子借口“谈恋爱”性侵14岁少女
由于无心上学,云某和黄某等人便产生了打工挣钱的念头,她们想到了这位新认识的社会朋友顾某。“顾哥,你有没有什么门路,帮我们几个找份工作嘛!”顾某一口答应下来:“我帮你们问问,等我的消息。”而后,顾某认真地帮她们联系“工作”。几天后,顾某将云某和李某、黄某介绍给当地某娱乐场所的王经理,让她们去做“公关”。
经过“面试”,最终云某的两名同学被选上了,王经理告诉顾某,这两名女孩可以去该娱乐场所做服务员。由于云某的年龄偏小,“落选”了。顾某将这个消息告诉云某,在得知云某的年龄和身份后,他突然起了邪念。
“你跟我过来,我有事情跟你说。”顾某煞有其事地以谈事情为由,将云某带至自己租住房。“我想你当我女朋友,可以吗?我真的很喜欢你。”随后,顾某又说服云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但没几天,云某的父母就察觉了此事,得知真相后勃然大怒。两人迅速去理发店找到顾某,将其送到公安机关。经过庭审调查,顾某当庭认罪,表示悔恨。而云某系未满十四周的幼女,因此开江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顾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