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下载传播盗版电影或音乐的代价
随着赴美旅游、探亲、工作、留学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中美观念冲突在诸多方面也浮现出来,在法制的许多方面,中国和美国是相似的,比如杀人放火偷盗,都是犯法的,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有些方面,在中国,是可以不予计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了美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了上纲上线的大事。中美两国对知识产权的处理方式就是对比鲜明地一组例子。
曾有洛杉矶华裔李先生从中国度假回美,在洛杉矶入关时被要求开箱检查,海关人员发现其携带的21张影碟“均为美国最新大片”。扣留多时后,海关不仅没收所有影碟,而且开出高达21万美元的罚单。21万美元的巨款罚单恐怕远远超出了国人对于版权的认知。
无独有偶,美国海关严把关,抓盗版从北京返回洛杉矶的刘女士,返美之前扫购的八只水货名牌手提包也在洛杉矶海关“全军覆没”。刘小姐说,当时海关人员请她开包检查,发现多个名牌手包时,刘小姐试图向海关人员说明“全是自己用,而且在中国花了不少钱购买”,最后还是惨被没收。
而这在国内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从北上广到小城镇,商场外,天桥下,盗版光盘可称得上一句排山倒海,不影响正常使用,又比正版便宜许多,何乐而不为呢?更不要提网络平台上随处可见的免费下载资源了。
说到随意下载,在中国,对于自己喜欢的音乐乃至电影,下载后自娱自乐,貌似无人告发。而在美国,这却是绝对的触犯了法律。根据美国法律,非法拷贝的处罚是“可关进联邦监狱长达5年以及25万美元的罚款。
前些年国外曾有将近5万名BT用户因下载电影遭到起诉:电影制片商Voltage Pictures首先对2.5万名《拆弹部队》(The Hurt Locker)的BT下载者提起了诉讼。随后,另一家电影制片商Nu Image又对2.3万名《敢死队》(The Expendables)的BT下载者提起诉讼。
这两起诉讼均由美国版权组织(以下简称USCG)代表两家电影公司提起,该组织由华盛顿Dunlap, Grubb & Weaver律师事务所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律师科尔尼·麦克谢莉(Corynne McSherry)表示:“这些版权投机者采取了拉网式诉讼。”而Voltage Pictures和Nu Image这两家电影公司的发言人则表示:“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一些人窃取了我们的财产,我们只是将它要回来。”
而中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观念冲突还不止于此,中国有些名人不以抄袭为耻:于正曾有名言道:“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如此神奇的逻辑听起来却十分的理直气壮,不得不承认的是,国内实情的却如此。而在美国,只要是抄袭,不管篇幅占多少,都是犯法的。根据美国法律,大多数的抄袭属于轻罪,罚款幅度为1百美元到5万美元,并可判刑一年。依据某些州和联邦的法律,抄袭也可视作重罪,可面临罚款高达25万美元,以及坐牢长达10年。学生作业抄袭,成绩一律算零分,更是可能被开除出校。
由此看来,知识版权问题还是严肃对待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