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被摘牌,旅游局局长该当何罪
作者:高亚洲
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原旅游局局长、现山海关政协副主席杨小军回忆起山海关被摘牌一幕后连呼“太痛心了”,一旁的山海关区旅游局局长刘媛失声痛哭起来,“我是山海关的罪人,老局长的工作成果在我手上被败光了。我们愧对全国游客,愧对国家旅游局的信任,愧对山海关人民。”( 10月19日澎湃新闻)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这是旅游主管部门首次对景区摘牌,并且还全国通报,痛心也好,失声痛哭也罢,都是不难理解的。而在这凄楚的失声痛哭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当地旅游局局长的“罪人说”,这里的罪人,显然不能与法律层面的罪犯去理解,从字面意思来看,这更多是其作为旅游局一把手的“耻感”表达。
据说,这个也是有传统的,古时在皇帝那便有“罪己诏”的说法——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皇帝大多在里面言辞恳切,甚至恨不得要杀身成仁的决心,但从事后来看,不过是其作为九五尊者的另类姿态表达而已,并不能说明,这些皇帝有多么地自责和内疚。近者则如去年9月最先由作家马伯庸先生的微博曝光的——北京一家栗子店突然歇业,还留下一张告示。微博附图说明,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半文半白的“罪己书”。该“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转发量超过一万。不少网友感慨“业界良心”,也有网友质疑为炒作。
由此再来关照旅游局局长的“罪己说”,言辞倒也恳切,但是,从后来的情形来看,这似乎也说不上其本人对被摘牌,有多么强烈的耻感。根据这位局长对媒体的解释,这次的“祸端”——涨价乱象完全系个人行为,是与景区合作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李华为个人利益与5D电影院达成私下协议,用一张不干胶粘贴景区原有的价格公示牌,把原本标注老龙头景区的价格修改为“龙头通票票价:成人90元/人,学生60元/人”。“事实上,我们旅游局和景区每天都会定期对景区进行监督,但李华做得很巧妙,掌握监督人员的巡查规律后,在巡查人员来时,她会将不干胶撤掉,走了又粘上,一直没有被发现”。换言之,不是我们旅游局的人不勤恳,而是敌人太狡猾,如此理直气壮,如此满腹委屈,又如何把“罪人”揽在自己身上呢?
很显然,即便是在摘牌之后,作为旅游局的局长依然把这次的责任,归咎于“敌人太狡猾”,“暗访太厉害”,仍然将其问题视为一个偶发性事件,而事实上,在国家旅游局给出的摘牌原因中,除了“老龙头景区擅自更改门票价格”外,还有三条原因分别是:景区环境卫生脏乱;设施破损普遍,服务质量下降严重;导游、医务等岗位人员缺失严重。这些问题难道还可以归咎于“敌人太狡猾”吗?还可以说是暗访者太厉害了吗?还是正如当地区委书记所言——难道是我们都瞎了吗?
这些问题的发生,固然是有着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但是卫生脏乱、设施破损普遍、导游医务人员缺失等表面问题的存在,难道不是旅游管理部门的失职所在吗?难道不是监管不力所致吗?如果当地旅游局在此前就能把这些明眼人都能看到的问题努力解决好,又何至于在黄金周之后发生这摘牌的“晴天霹雳”呢?又何至于让一个满腹委屈者成为“罪人”呢?从来都不是平地无声起惊雷,也从来都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痛心。(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