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校园欺凌,西方国家怎么做?
【海外网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
要知道,校园欺凌不是中国独有。1983年,挪威的全国性调查显示,7~16岁的学生中,15%的人与欺凌行为有关。2011年,美国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50%的学生承认在过去的一年里欺负过别人,47%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被以非常令人难过的方式欺负、取笑或者嘲弄过,10%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至少一次带武器到学校。2015年,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度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也只占12.7%。
那么针对校园欺凌,外国是如何整治的?有哪些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日本:动用社会一切可行力量,防治结合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日本就已开始谋求着手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一是在教育改革中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教师的应对能力。日本是一个学历主义社会学。学生过早地承受过重的学业负担,当紧张和压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以校园暴力的形式反映出来。基于此,日本教育部门一直致力于削减课程内容,在学校加强纪律和道德教育。
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应对部门。2012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开始设置文部大臣直属的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目的是当学生遭受校园欺凌之苦而选择自杀时,国家可以为这些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提供帮助,支援当地教育委员会及校方迅速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背景。
此外,日本各地方政府纷纷设立了由外部专家组成的校园欺凌事件应对机构,聚集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专门开通了校园欺凌问题咨询热线。
三是建立学警合作机制。由于欺凌事件有犯罪的可能性,日本文部科学省2013年5月15日决定修改政策,加强学校与警方合作,将学校向警察咨询或报警的案件数归入被统计之列,以了解“学警合作”体制对解决欺凌问题可以达到的成效。
四是依法治理。2013年6月21日,由日本朝野6党共同提交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在参议院全体会议获得通过,由此校园欺凌问题被纳入法律范畴。
五是第三方介入机制。日本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以《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为基础,设立“校园欺凌问题对策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人员一般由大学教授、律师、心理医生等人员组成。
美国:政府加强立法并制定安全管理计划
政府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罚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加大惩处力度。从2000年开始,美国各州制定并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明确实施欺凌行为者的法律责任,发挥法律震慑作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逐步扩展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定。最初认为欺凌行为是只限于身体伤害的暴力事件,后来在联邦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立法中对欺凌行为的认定逐渐扩展,逐渐将精神上的贬低行为(如吐口水、拍裸照等)以及言语暴力行为(如辱骂、口头威胁和在公众场合故意嘲笑他人残障、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等)纳入到欺凌行为范畴。同时,伴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近年来对欺凌行为的认定扩展到网络,在网络上辱骂、攻击或披露同学隐私等都视为欺凌行为。
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刑事惩罚。首先,降低刑事惩罚的年龄限制。即使是未成年人,只要案情后果严重且有前科,也可以当作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处理,并按成人标准定罪和量刑。对未满18岁且欺凌行为不严重的人员,法院也会采取辅导、警告等措施。其次,重视打击群体犯罪。根据犯罪心理学的“同伙壮胆”理论,与联邦刑事法庭引入的“共谋杀人罪”相同,校园欺凌案件也采取“共犯连带”原则,所有参与欺凌事件的人都要承担最严重的罪行,即使只是从犯也会面临与主犯同样的重罪。
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校园安全管理计划和反欺凌指南。首先,美国教育部多次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计划,指导政府部门、社区、学校、公众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并将校园欺凌列举为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
澳大利亚:安全学校初显成效
进入新世纪以来,澳大利亚的校园欺凌问题开始显现,联邦政府决心制定针对性的政策解决以校园欺凌、暴力、骚扰等为代表的新型学校安全问题。2003年,澳大利亚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常见的校园欺凌、暴力、骚扰等问题,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NSSF)。这是澳大利亚及全世界第一份国家级别的安全学校建设指导政策。
NSSF所指的安全学校是指以安全作为保障的学校,不仅重视传统校园安全,更加注重学生心理安全,着力解决校园欺凌、暴力、骚扰问题。NSSF的安全学校建设不仅以法律为前提,更加强调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参与,“全方位合作”。为了给安全评估提供标准以及提供关键措施和实施策略,帮助解决安全学校建设遇到的实践操作问题,NSSF从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学校管理层、校本政策、校园文化、校本课程等9个方面制定了安全校园建设的核心标准。
经过十几年的实施,NSSF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各地和各个部门的报告,NSSF直接缓解了欺凌、暴力和骚扰等心理安全问题的压力,学校安全状况得到改观。
英国: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
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
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从2005年起,英国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近年来,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
德国:从人性入手,从源头上解决
德国对校园里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也很大,其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西方国家。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从爱护小动物开始,通常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挪威:政府支持,学校干预,全民行动
在挪威,政府鼓励学校对包括网络欺凌在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学校建立了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例如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挪威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相较于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童小军说:“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在目前中国的法律里是不存在的。”认知的缺失和法律等各项保障的不健全导致近年来校园悲剧的一再发生。国务院发文整治说明中国不再对校园欺凌视而不见。在校园欺凌的应对上,这些国家的经验经验也许可以给中国提供一些借鉴。(整理/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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