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59765,.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2015-07-21 10:14:15 ,.3139,.,.middle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以暴制暴凸显法治思维缺失

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此时另一男性嫌疑人已骑摩托车逃走。(7月20日光明网)

抓住小偷,不是马上报警等待警方处理,而是以民间的方式对其脱衣殴打,自以为是除暴安良,惩罚小偷属于自咎自取、合情合理,殊不知如此以暴制暴早已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从法律层面上讲,小偷的偷盗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同我们普通百姓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当街对其脱衣殴打,已对其人身造成巨大的伤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抓住小偷,依据个人想法任意处置,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属于典型的有理变成违法。女小偷遭脱衣围殴,凸显普通民众法治思维的缺失。

以道德捆绑法律,是当前许多百姓内心理所当然的想法,遇事讲理不讲法,造成了许多本应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因惩罚小偷,导致其被打死打残,打人者沦为阶下囚的事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国教育体制存在漏洞,学校法治教育缺失;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层面的普法活动跟不上时代前进的节奏,导致许多人不懂法,从而不守法。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懂法的意识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是推动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的关键。从娃娃抓起,让法治思维在学生中扎根,让其以自身行为带动家人遵法手法。同时,在各社区、村街要加强普法教育,选用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生动事例,进行法治教育宣传,让百姓从身边事了解如何懂法、用法。

以全民学法、用法为平台,以全民深化法治教育为契机,相信不久的将来定会迎来全面遵法、守法、懂法的大时代。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湖南邵阳市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表情挣扎痛苦,而此时另一男性嫌疑人已骑摩托车逃走。(7月20日光明网)

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哪个时期,小偷无疑都是让人最痛恨的职业,不只是他们的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更是因为他们这种不劳而获就从别人的身上窃取劳动成果的方式。然而,人们总是觉得法律对小偷的惩罚力度不够,难以平息自己内心的愤怒,所以总是选择用自己的方式私下来惩治被抓现行的小偷,也出现了各式各样奇葩的解决办法。轻点的让小偷还钱签协议交“封口费”,重点的遭当事人围殴、要求小偷跪地舔鞋,甚至把小偷衣服脱光了游街示众等等一些不人道的“私了”方式,奇怪的是周围的群众也对这种解决办法默默支持、推波助澜。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

图为女子遭市民脱衣围殴。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不对小偷进行这种“铭记一生”的教训,他们怎么会悔改?怎么可能不去伤害别人呢?但是,小偷虽然让人痛恨,可是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小偷应该严厉处罚,但是应该依法处置、依规处置,我们都不反对在法律层面加大对小偷的惩处力度。然而,却不能对小偷的人权造成不应有的侵犯。这些以暴制“偷”的行为往往都带有一定的违法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执法部门没有对这些施暴者依法处置。可能是考虑到他们是受害者,也可能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小偷身上。就是因为这一次又一次的放纵,才使得大家更习惯于用自己“解恨”的方式来私自处置小偷,也使得小偷们的人权一次又一次的受到侵害。

出现在湖南邵阳的这起女小偷遭脱衣围殴的事件,又一次将以暴制“偷”的问题摆上了舆论的焦点,老百姓们也越来越习惯从客观理性的角度分析问题了。大家首先看到的不是这个小偷有多可恨,而更多的是这些施暴者是有多么的不应该,你们虽然是受侵害者,但是在施暴的一刹那就变成了害人者,这种身份的突变更让人觉得惋惜。

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加大对小偷的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小偷进行严厉的处罚,给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我们普通公民是没有执法权和伤害他们的权利的,以后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处置小偷,应该将小偷交给执法部门进行惩处。小偷的尊严也是尊严,请你们下手的时候换位思考一下,兴许哪天你做的太过分了,法律的正义之手在处理小偷的时候,以后顺便“教育教育”你。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道德捆绑法律同样是违法

女小偷遭公众脱衣围殴 打人解恨但不合法(图)

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此时另一男性嫌疑人已骑摩托车逃走。(《人民网》7月19日)

一说起小偷,许多市民咬牙切齿,深恶痛疾。小偷如同过街老鼠,社会上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为此,一旦出现小偷,或者抓住小偷后,往往是个体或群体采取民间私自处理方式,人们通常以过激的方式对待小偷。诸如暴打、捆绑、游街、挂牌、示众、跪地、脱衣、理光头、限制人身自由等等多种方式来惩罚小偷,在众人的眼里,惩罚小偷属于自咎自取、合情合理,就是防止小偷再犯,去祸害他人。

正是因为许多市民同一个态度,出于对小偷的憎恨,在处理小偷的过程中不冷静,而造成小偷的悲剧屡屡发生,我们也不难发现有小偷被打死打残,打人者也沦为阶下囚;还一些小偷因为害怕挨打、被送进公安机关等,出于个人保命、求生的欲望,往往慌不择路逃跑中,被摔死、淹死、撞死的事件也常见报端,从而留下许多遗憾。

其实,许多市民选择对待小偷“以恨解恨、以恶还恶、以毒攻毒、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做法往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根源。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小偷也是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小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小偷违法犯法,理当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个人、众人的民间行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属于典型的有理变成违法,一旦法律追究起来,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上述新闻中,周围群众不仅仅对女小偷进行围殴,还有群众乘机脱掉女小偷的衣服,显然出现与文明社会不和谐的一幕,虽然当事人都解恨了,但是其中的做法很暴力、很色,是对小偷的人格侮辱,更是对法律的亵渎,甚至比小偷的行为更可恶。

许多市民觉得小偷行的是不法之事,不需要对其讲什么道理,大可随意处置。为此,抓住小偷后不报警而采取私自体罚,任何以暴“治偷”的行为,同样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有公安、司法机关对小偷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惩处才是合法的的选择。

公众当街脱衣围殴女小偷解恨但不合法。小偷虽然违法,确实惹人恨,市民可以选择报警,但不必对女小偷当街脱衣围殴,对女性进行人格侮辱,法律是不允许的。选择以恶制恶,那么世界上的罪恶只会更多。为此有律师认为:当街对女小偷脱衣围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可以被追究“侮辱罪”和“猥亵妇女罪。”有了这些法律知识宣传,才会避免类似对女小偷脱衣的猥亵事件发生。

小偷固然可恨,民间随意处置小偷的做法不可取,理当制止,更为法律所不能容许的。对每个公民来说,面对小偷,多一些理性处理,要选择在法律范围之内处理小偷的问题。否则,采取过激行、冲动、愤怒的行为来对待小偷,往往会把持不住、动作、行为过大,超越法律范畴,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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